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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的兵团》文章选登:亲历者口述 屯垦戍边中兵团纪实

时间:2015-09-29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点击:
记忆中的阴影 在我的《德意志的另一行泪》一书中,有一个展现二战战胜国军队性犯罪问题的章节,题目是战利品女人。在收集相关素材时我遇到了一个困难,那就是无法接触到强奸事件的双方当事人。不能面对自身的耻辱或罪行,是人性中难以消解又容易理解的两大特

 
记忆中的阴影

  在我的《德意志的另一行泪》一书中,有一个展现“二战”战胜国军队性犯罪问题的章节,题目是“战利品——女人”。在收集相关素材时我遇到了一个困难,那就是无法接触到强奸事件的双方当事人。不能面对自身的耻辱或罪行,是人性中难以消解又容易理解的两大特征,有谁愿意把自己的性蒙羞或性丑恶的一面展示于人呢?

  这一点在中国表现得尤为突出。中国人不习惯忏悔,更不习惯公开忏悔,尤其不能对性过失进行公开忏悔。2014 年出版的《我们忏悔》一书,是罕见的国人忏悔文集。我敬佩书中那些作者能够反省自己在“文革”中不当行径的那种坦诚,但我也注意到,在书中展现的所有对他人的伤害事实中,都不包括性伤害。

  我间接了解过一些曾在兵团时期陷入性丑闻的女知青对那段历史的态度,她们要么闭口不谈,要么矢口否认。有一个女知青曾在一次荒友聚会时主动为自己正名,说当年的绯闻不实。事后有个男知青说:我们不提了她还提,她当时写的交待材料我都看过!

  有一个女知青在兵团被推荐上了大学,之前她和某军人关系异常的事情在连队人所共知,返城后她对连队战友的聚会活动采取了回避的态度。

  我接触过一个有作风问题的兵团军人的后人,他建议我不要去写这段说不清楚的历史,他说,“要写就写写知青怎么吃苦吧”。

  在走访北大荒时,原62 团上海知青悄悄告诉我,开面包车的这个司机的父亲,就曾因和女知青发生关系被判过刑。我问他能否请这个司机谈谈事情的原委,他为难地说:这种话怎么问啊!……

对此我很理解,因为性活动在中国的传统意识中属于个人私密,如果它涉及的是负面事件,让当事人或亲属把它亮出来更不可能。对此我也很遗憾,因为对负面性事件的调查和分析对于了解人性的弱点太重要了,它涉及社会道德的演进,对女性权益的尊重和对历史的反思。

  我永远无法进入这些性事件的当事人的内心世界,只能退而求其次,从旁观者的角度来记录那段历史遗痕。在这方面,我采访的原兵团现役干部表现出的态度是共同的:对这个话题不回避,对军人性侵女知青的现象深恶痛绝。

  兵团作训处副处长梁文玺说:“在男女关系上做出格的事,古今中外都有,但在兵团军人身上出现了就得严惩。这里面有两个主要原因,第一是军队不能容忍他们触犯这个界线,第二是上山下乡的国策不能容忍他们和知青发生这种关系。兵团抓反腐有三个特点,严厉、深入、持久。最有代表性的是两个案子,一个是处决了16 团的团长和参谋长,一个是处理了兵团司令部的一个副参谋长。他这人打仗行,见了女人不行,到个新地方还感叹:你们这儿出凤凰(美女)啊。这犊子,走哪儿搞哪儿,那怎么行!和平时期对军人是另一种考验,必须行得正走得直,否则你就不配穿这身军装!”

  兵团第一副司令员颜文斌的秘书陈吉才说:“当时兵团对干部的这类错误抓得很严,哪里出现了问题,颜副司令就到哪里去开会。54 团的章团长是颜副司令的老部下,干工作很卖力。1969 年秋收后,他组织人背着麻袋到克山去交公粮,男的背50 斤,女的背30 斤,他自己也背了50 斤,途中还搞防空演习什么的,老颜头对他干活儿很满意。后来传来风言风语,说章和一个女知青的关系不利索。54 团有个年轻的宣传干事正和知青谈恋爱,就把章团长的问题向上级反映了。

  “颜副司令闻讯后带我去了54 团。我们一去,知青们就来告团长的状,老颜头委托我挨个听情况,其中有个保卫股的女知青来告状给我留下了比较深的印象。按照规定,男现役干部不能单独接触女知青,我听情况时需要有别的干部在场,陪我的先是团作训处长,后来是个管生产的干部。来反映团长问题的也有现役干部。

  “我了解完情况后向颜副司令做了汇报,他又找章团长单独谈话,也不知道章是怎么给自己辩解的,居然让老颜头相信了他的话。晚饭后老颜头组织开会,从8 点一直开到了11 点,会上他反复重申对军人的纪律要求,顺带把告团长状的那个宣传干事好一顿批。我们走后,5 师继续调查章的问题,最后把他的罪行坐实了。老颜头听说后气得直骂:这狗日的,差点被他哄了!”

  1970 年8 月26 日,5 师党委向兵团党委呈交正式报告,指出54 团章团长“一年多来利用职权,以帮助女青年政治进步、培养入党入团、关心女青年生活、了解家庭情况(为由)找女青年谈话”,先后调戏女青年11 人(其中5 人待查实),奸污1 人(先后4 次)。“呈请兵团首长批准停止其一切职务,进行反省。待其错误彻底弄清后,再详报处理意见。”

  章团长开创了全兵团首例团长迫害女知青案。他得到的惩处,是自1971 年6 月起服刑3 年。在他服刑期满后返回5 师后,兵团党委在得到沈阳军区政治部批准后,于9 月26 日通知5 师党委:章的行政级别由原来的14 级降为21 级,做复员处理,并给予三等医疗生活补助。

  53 团的大学生宣传干事何永铎告诉我:

  “揭出章团长的事情我有一功。有一次5 师开宣传工作会议,各单位参会人员在报到之前聚在一起聊天。54 团来的一个人说,我们团长不像话,女宣传干事向他汇报工作,他要求发生关系,女方不干,没让他收拾成,但精神上很受刺激。我一听,这还得了!马上鼓励他,你去告他!他听进去了我的话,后来告到了师政委那里。副政委马上率人去54 团调查,一步步把章团长的作风问题查清了。

  “我们53 团也有类似的事。有一次我加班写稿子,半夜两三点才结束,见有个股长的房间还亮着灯,就想进去看看他,那时候我真没有社会经验,办事不走脑子,想到什么就干什么。我一推门,愣住了:股长正和一个漂亮女知青‘黏糊’着呢!我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那时我思想很简单,也没有什么证据,就觉得现役干部不应该这样半夜和女知青单独在一起,于是我就向团政委做了汇报。政委马上找股长谈话,股长一口否认,我倒成了恶人。后来政委说要给我介绍一个对象,我一打听就是那个女知青,一口回绝,半夜去找军人的,我怎么能要?”

  5 师67 团参谋长谭祖培向我介绍了5 师和兵团处理54 团和48 团团长违纪案的大致程序:“这两个团的党委先后接到了群众对他们团长和女知青发生不正当关系的举报。两个团的政委马上开始暗中调查,发现证据属实。但政委怎么能查团长呢?他们两个只能暗中将情况向5 师的高思政委做汇报。高政委闻讯后立即召开党委常委会研究,在确定情况属实后,又向兵团党委做了汇报,请求兵团党委立案调查,因为团长是兵团管的干部。

  “兵团党委接报后,召开常委会议进行研究,决定由师、兵团两级成立联合专案组立案调查,由兵团政治部的段景岳主任亲自抓。

  “段主任带着由兵团政治部的组织、干部、纪委、保卫部门派人参加的专案组来到5 师,传达了兵团党委的决定,5 师党委随即决定,派师政治部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刘副政委加入联合专案组。专案组成立后,即请示兵团党委将涉案二人进行隔离审查,然后下到团里调查取证。

  “专案组调查取证并核实无误后,返回5 师向师党委做汇报。师党委常委会听取汇报后,提出了对案件的定性,并提出将此二人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判54 团团长有期徒刑4 年、48 团团长有期徒刑5 年的处理意见,上报到了兵团党委。

  “兵团党委召开常委会听取了专案组的汇报,经讨论后同意5 师党委的意见,将案件上报黑龙江省委、省军区党委、沈阳军区党委。因为这两人都是正团级干部,最后的处理决定必须由沈阳军区党委做出。我看过沈阳军区对这二人刑事处理的结果通报:原54 团团长被沈阳军区军事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 年,原48 团团长被判处有期徒刑4 年。

  “为了警醒和震慑有同类错误的人,兵团党委在宣布沈阳军区对此二人的处理决定时,专门在佳木斯召开了对他们的批斗大会。这次大会结束后,接着又将他们押回到5 师召开了团和团以上干部参加的大会批斗。我参加了那次在师部举行的大会。”

  2012 年8 月20 日,原兵团54 团第一任团长章某病逝于辽宁,享年86 岁。5 师的上海知青陆建东给我介绍了一篇回忆他的文章,是现居美国的原54 团章团长的警卫员、北京知青俞晓阳写的,读来令人感叹。这里节选部分内容如下:

  团长是一方的太上皇,38 万亩土地,2.8 万人的吃喝拉撒睡,革命备战生产,都是他一肩挑。他的军人风度很足,处理事情自信心十足,动不动就发脾气,骂人,让大多数人害怕,少数人又敬又怕。他精力十足。在团部人员修红光湖水库的时候,我白天跟他一天,累得筋疲力尽。到了晚上,他还要从工地带回干部进办公室谈工作。通常我要到管理排打好开水,准备好麻花或面包一类的夜宵,然后就回去睡觉了,不知道他们熬到多晚。在几个月的时间里,我对一号(首长)的感觉只能用“敬畏”二字形容。

  突然有一天,兵团颜副司令员驾临54 团,召集全体现役干部在小会议室开秘密会议。我们连送水的任务都给免了。晚上,警通排通知我到小招待所陪颜副司令休息,无非是帮他收拾床铺,打点水洗脸洗脚。他临睡前还和我聊了天。当警卫员的第一素质是嘴要严,我没敢造次乱打听。颜副司令员问了问我对团长的看法,我实话实说,不过是诸如能干、刻苦但有时有点“粗暴”之类的话。他没说什么,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对首长要正确对待,首长有优点,也有错误等等。

  不久参谋长向警通排传达:团长犯了奸污女知青的错误,已被撤职关进小号(看守所)。晴天霹雳,五雷轰顶!我不敢相信,又不敢不信,连续几天头脑里一点思绪都理不出来。

  第一冲击波带来的震荡平息了之后,我开始了一生中最痛苦的经历,那就是自发地去回忆团长的生活细节,还有就是我这个警卫员该对他的行为负什么样的责任。

  我想起来他文件柜里时常有知名与不知名的中药,如鹿茸之类,我醒悟到了它们的真正用途。有一次他偷偷溜进卫生队女宿舍,我以为他是想来个微服私访。有一天他把手伸进女知青的棉衣,问人家衣服够不够厚,当时我还为他体贴入微地关心知青而感动。他请知青女排长或女副指导员去夜谈,我背着枪跟着,以为他是在做调查研究,现在我都明白了。

  几天后,我们警卫班受命解押团长去师部,听说由师部还要派专人押他去军事法庭。那天我穿着一件皮大衣,腿上横放着冲锋枪,对面是昔日神采奕奕的首长,今日手上带铐的罪犯。他的领章帽徽已被除掉,眼光一直在回避我,双手围住一个红红的烟头,不时拿出来抽一口来抵御寒冷和恐惧……

  他离开几年后,我当了兵,驻防地正是他的老家辽宁瓦房店。有一天我在县城的大街上意外地遇到了他,于是我探望了他的家。在和他夫人的谈话中,我读懂了什么是失落,知道了这个家是如何凄切地熬过了男主人服刑的那三年时间。这会儿他在县城的一个工厂上班,当工具保管员。失去了领章帽徽的他,面对着身穿军装的我叹了口气说:小俞啊,我对不起你们!他什么都变了,唯一没变的是抽烟的那股狠劲。后来我再没见过他。

  其实他很幸运。他和48 团的邵团长都是在1970 年被查处的。两年之后兵团又查处了16 团的团长和参谋长。那两个人在案发后接受监督改造期间赶上了1973 年的全国清查迫害知青的形势,在同样的罪过下,他们被执行了死刑。

  一个从战场上走过来的老兵,一个把握着近3 万人命运的兵团团长,因为不懂得如何把握在名誉和私欲之间的行事尺度,最终失去了对自身命运的把握能力。官员的身份变化本是寻常之事,但没有人愿意接受这种伴随着名誉跌落的职务跌落。这位已故老人的后半生故事带给所有从政者的思考是怎样的呢?

  兵团管理处的女军人于海琴是另一次调查的见证者。她参与的那次调查指向了兵团机关。她说:

  “兵团的生活紧张而单调,无论是知青还是军人,都很容易生情,处理不好,就是恶果。我亲身参加过查案,主要任务是向受害女知青调查情况。谈这种事,只有女人和女人对话时人家才好张口。就我所知,只要证据坐实了,兵团从不姑息,处理都很严,而且一向是处罚军人、保护知青。因为军人在这种关系中是握有权力的强势一方,你利用女知青改变处境的愿望去和她发生关系,过错就在你!有的案子和知青没有关系,但兵团也不容。兵团警卫部队的司务长和自己的小姨子搞关系,让她怀了孕,打胎时用了天花粉,结果因为过敏中毒死了。这本是家里的丑事,连司务长的老婆都认了,但兵团还是把司务长给处分了。

  “兵团工业处邹副处长的案子也是我参与调查的。老邹这人性格内向,平时待人处事完全是正人君子的样子。他和老婆的感情一直不好,后来和55 团的上海女知青小万好上了,用现在的话说,万应该算是‘小三儿’。她特别喜欢老邹,这两人的关系实际上属于婚外恋。但军人是不能搞婚外恋的,何况老邹爱的还是知青。兵团定下的纪律很明确,现役干部除了正常恋爱之外,不允许和女知青有任何性接触。老邹触犯了这个规矩。有一次他偷偷地带着小万回湖南老家,在长沙的一家旅社开了房间。旅社的服务员看这女的20 岁左右的样子,男的有40 多岁了,感觉两人的关系不像夫妻。因为男方是穿军装的,旅社就打电话报告了湖南警备区。警备区来人一查,发现情况不对,就把两人扣了起来,然后打电话给兵团,让我们去领人。

  “军人带知青在外地开房被抓,这在兵团可是一件不得了的大事。兵团闻讯后派出了一个由军务处和保卫处人员共同组成的5 人小组到了长沙,我是其中唯一的女同志。当时我刚生孩子11 个月,兵团给了我3 天时间给女儿断奶,然后就出发了。我们去了一看,证据确凿无疑,而且百分之百是女孩子上赶着成了的感情,两个人真过上日子了。我问老邹:你这是干嘛呀!老邹叹口气说:于干事,感情上的事没法说啊。在我们一起回兵团的路上,小万对我说:于干事,我就是喜欢他,就是想嫁给他,这不可以吗?我说:不可以,因为他是有家的人,是军人。

  “1973 年11 月10 日,兵团党委通知机关直属党委,开除老邹的党籍,称他是奸污上山下乡女知识青年犯。后来我在沈阳军区机关还碰见过老邹,他那时正在上访要求平反。至于他后来和小万是否结婚,我就不知道了。”

  19 团宣传队的上海知青柯宏在谈论此类案件时也谈到了于海琴谈到的这个案子,他说:“我们到2 师16 团演出的时候,接待我们的现役领导中没有团长和参谋长,一打听才知道他们俩都犯了这方面的错误,被下放到基层连队改造去了。我们19 团也有人被抓了,我也跟着搞过清查,是军务股的股长和一个北京女知青有关系,查明后把他处分了。这种事的影响特别坏,一传就是大范围。兵团工业处副处长的那个案子我是在3 师听到的。那个副处长在钢厂认识了那个女知青,这女孩子喜欢在山上唱歌,得了个外号叫‘野狼嚎’。副处长有老婆,还有两个孩子,但还是和‘野狼嚎’好上了,结果在外出开房时被人家查出来了。后来这个副处长被撕去了领章帽徽,我们下工厂演出时还碰见了他。听说他被判刑了,在沈阳的一个部队劳改农场服刑。老婆也离婚了,孩子给判了一人一个。”

  67 团参谋长谭祖培还向我讲述了其他几起他知道的发生在5 师的案件:

  “5 师糖厂的厂长是现役干部,他没有侵害女知青,而是与一个有夫之妇发生了两性关系,这属于作风败坏问题,为军队所不容。师党委召集全师的团级和团以上干部的大会对他进行了批斗,报经兵团党委批准后,对他做了开除党籍、撤职和复员处理,那次批斗大会我到场了。

  “奸淫女知青的案件在非现役干部职工中也有。这都是40 年多前的事,不存在保密问题,而且我不指出姓名,说出来是为了告诫后人。两个案子都出在我们67 团的地方干部身上,主持办案的都是张金兴政委。

  “1972 年10 月,67 团张政委接到群众举报,说1 营的一个连长有奸淫女知青的行为。张政委有处理此类问题的经验,保密工作做得好。他不急于向团党委汇报,自己带着保卫股的洪股长去暗访。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搞的,不久后就拿到了确凿的证据。我问张政委,你是怎么破的案?他说,怎么破的这类案还能给你说?我不说,你老谭也别打听!”

  他告诉我:办这样的案子绝对不能声张,要暗地里进行,一声张出去就是满城风雨,你让人家受害女知青还怎么活?我明白张政委为什么要保密了,他就是想保护那个受害女知青。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她是谁。

  “张政委拿到证据后召开了团党委常委会,研究对此案的处理。为了保密,不找嫌疑人核实,只要有人奸淫女知青,就是破坏毛主席的战略部署,就是犯罪,没啥子说的。团党委常委会议一致决定将犯罪嫌疑人开除党籍、行政撤职,然后移交甘南县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个连长是团党委管的非现役干部,按规定,团党委有权处理这个干部,不需要向师党委汇报。手续上很简单,由团政治处的组织股、干部股分别发文开除这个连长的党籍、行政撤职,保卫股将案卷移送甘南县司法机关。当甘南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并到团里抓人时,犯罪嫌疑人才知道是啥子事。这个犯罪嫌疑人自知罪责难逃,审判时老老实实交待了他所犯下的罪行,既没辩解,也没有上诉,后来甘南县法院判处被告有期徒刑3 年。这个案子办得神不知鬼不觉,全团的知青、职工家属谁也不知道,对被害女知青的名誉没有造成任何影响,事后人们只能猜测她是谁,猜就猜吧。直到结案后,67 团才报师党委备案。

  “3 年后,团医院又出了非现役人员侵害女知青的案件。1975 年6 月,有人举报一个医生在为一个女知青检查妇科病时,在做X 光透视的暗房里对她下了手。团里要拿到证据,又不方便直接找被害女知青询问,有点儿难。

  “张政委找来团医院的院长邓新华,两人联手来调查。他们找来那个医生谈话,也不知用的啥办法,仅用了半天时间,那个犯罪嫌疑人就跪地坦白了,交待得还挺详细。然后由邓院长和另一名女医生拿着嫌疑人开的诊断书,带那个被害女知青去齐齐哈尔市的大医院复查。结果证明,女知青遭受了性侵害,当即入院治疗。团里对复查结果严格保密,对谁都不说。

  “这个医生是团里的职工子弟,曾被选派去上海医院培养,本身不是党团员。团党委常委会讨论后认为,案子证据确凿,本人供认不讳,定性为残害有妇女病的女知青罪,性质严重,手段恶劣,移交甘南县司法机关处理,建议判处有期徒刑8 年。

  “一周后,甘南县来人持逮捕证抓走了犯罪嫌疑人。不到一个月后,判决书发到了67 团: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10 年,比团里报的还多了两年。被告乖乖去监狱服刑。据参加法院审判的团保卫股洪股长回来说,被告在最后陈述时痛哭流涕,还请求法院判处他死刑。

  ▲知青告别亲人到达兵团。左图中那位身材瘦小的母亲看望车上孩子的眼神,折射着家长对孩子远走边疆的不安。右图是典型的兵团迎接新人的场面。对于这些令父母牵肠挂肚的城市女孩,兵团有责任让她们的人格和尊严不受侵害,特别是在视“婚前性行为”和“非婚性行为”为道德大忌的当时社会。

  “从团里的工作来说,培养出一个医生不容易,但他触犯了法规,必须严惩。这个案子从发案到结案也就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我们67 团的现役军人没有在生活作风问题上倒下一个,团党委的严格要求和办案效率起到了很大作用。反腐就是这样,需要有震慑力。十个人腐败,你只有抓出一个的本事,腐败就有百分之九十的失查率,那还能不乱?我对张政委办案的本事佩服得五体投地。”

  那么,知青作为兵团反腐的旁观者,这些问题是怎样呈现的呢?

  从下面节选的陈述可以看出,他们只能谈论看到的、听到的和感觉到的,却无法对全局的情况做出判断。这样很容易给人造成一个印象:这种问题在兵团无处不在。这样的结果是不是值得当年的兵团反腐者们反思呢?

  68 团的上海女知青史倍放说:“我们团也发生过女知青受迫害的事。有个女孩子和一个老职工司务长一起出去办事,路上被司务长强奸了,因为她反抗,头都被踢肿了。司务长走后,她在半昏迷状态下取出自己的红围巾挥动,被路过的车辆发现。事后那个司务长受到严厉制裁。”

  16 团的天津知青于宝深说:“我们工程连的殷连长曾经到北京接过知青,姜昆就是他接来的。他人比较‘左’,责任心强,为培养知青费了不少心。为了教育知青不要抽烟,他居然自己还戒了烟。后来有个北京知青告了他,说他有奸污女知青的行为,查清楚以后,他被判了几年刑,我返城的时候他已经出来了。这样的人不能再带知青了,团里给他安排了别的工作。”

  54 团宣传队的北京知青刘宁说:“我们团长是战斗英雄,威风了半辈子,最后栽在了男女作风问题上,闹得尽人皆知。我们在宣传队时经常偷偷学他说话:“‘哪儿的青年啊?上海的?晚上来俺办公室谈谈吧!’”

  68 团的天津知青孙志强说:“中央在1973 年下了21 号文件,要清查下乡女知青受性迫害的问题。都是迫害吗?同样的表现,有的女知青3 个月就入团了,为什么?还不是有交易!同意领导非分要求的人上邮局、商店、信用社,不同意的上采石连、送饭养猪。”

  4 团的天津知青扈其泽说:“我们的第一任连长姓赵,是个留大胡子的‘66.3’转业兵,少数民族,他对有姿色的女人都不肯放过,特点是‘5 分钟完事儿’。这家伙先后搞了5 个女知青,外带3 个职工家属。事情败露后,团里开会批他,他抽着烟一言不发。审查期间团里撤了他的职,让他赶马车,把受害的女知青都调走了。审查结束后,他被判刑劳改。此人现在已经死了。”

  20 团的天津女知青马春生说:“我在3 营当政工干事,参加过处理迫害知青的案子。有个天津女知青在连队养猪,和一个到北大荒投亲靠友的49 岁老职工搞出了孩子,我和参谋去了解情况,还把那女的带到营部做了流产,同时把那老家伙带走了,差点没把他吓晕了。那女的在做流产时拉着我的手说:马干事,我以后再也不这样了。我安慰了她,还告诉连里的人不能歧视她。我还参加过对23 团团长的批判会,那时候没有贪污案件,军人只要犯错误,差不多都是栽在两性关系的错误上,那个团长就出了这种问题。当时他也坐在台上,领章帽徽都给除去了。我们营有个姓朱的‘66.3’转业兵,在连队当司务长时和一个哈尔滨女知青搞上了,事发后他也被判了刑。我对这类问题的看法是,女孩子只要洁身自好,不贪图利益,别人就没机会。我在营部工作那么多年,没有受到过任何骚扰,包括一句出格的话都没听到过。我最后也没有入上党,这反而成了我的人格证明。”

  52 团的北京女知青陈文慧说:“现役军人是有自我约束的,比如我们团长的夫人往南方批发土豆,团长组织批评会,批自己的老婆。但我确实感觉到有的现役军人愿意接触女知青,虽然在正常范围内,还是让人看不惯。比如说我们政委就是这样,到现在大家在网上还议论他。有个姓张的北京男知青是卫生员,晚上见政委在自己屋子里和女孩子聊起来没完,就直通通地来了一句:政委,你让她们走吧,我要睡觉了。结果他转天就干不成卫生员了。当时只要不下大田,都是好活儿,小张就因为一句话不会说,把好活儿丢了。”

  43 团的牡丹江知青郭书志说:“现役军人地位高,受人敬重,有人就利用了这一点。我们团长姓吕,见到女知青喜欢动手动脚,女的见了他都躲,因此他得了个外号叫‘驴团长’,后来被兵团处分了。我们值班营的教导员也有好色的毛病。但我觉得在军人中犯这样的错误的还是少数人。军人主要抓军事,在农业上靠的是老干部和转业军人,这些人里也有好色之徒。另外,对干部犯生活错误也不能单说一个方面。我们团有个哈尔滨女知青,在她身上犯生活作风错误的排以上干部有五六个。她刚下乡时有尿炕的毛病,后来给调到了1 营2 连,安排了女知青照顾她,不久连长就在她身上犯了错误,接着是排长,1 连的副指导员是个老高二知青,也跟她犯了生活作风错误。这种事情只要一出来,被处理的全是男的。知道她这个样子你还往上凑,那就是你的问题!”

  17 团的杭州知青胡加鑫说:“我们团有个杭州女知青在团部照相馆工作,军务股的刘股长爱好摄影,和她交往比较多。后来她向指导员请假要回家,指导员没批准,她就找政委说了实话,说自己已经几个月没来例假了,要回家看看,还说这事儿可能和刘股长有关。政委一听说就急了,立即放她回家,然后又开会又调查地忙了起来。结果刘股长承认和那女知青有过亲热行为,但他不承认发生过性关系。女的在杭州听说了此事,又给政委写信,说自己是无知,搞不清楚为什么停经,以为和她与刘股长亲热过有关,两人确实没有发生过性关系。后来兵团在16 团开公审团长参谋长的大会,团里要求刘股长去参加,因为下雨断了路,刘没有去成。团里无法证明他和女知青发生过关系,但亲热也是不允许的,最后给他了一个党内警告处分,没有让他转业,改派到生产股去当股长了。”

  24 团的杭州知青沈炳翔说:“我们团的江参谋长搞过几个女知青。我有个杭州知青朋友和江关系很熟,他说参谋长胆子很大,乱搞时发出的响声,他在门外都能听见。”

  24 团的佳木斯知青赵立民说:“江参谋长直到被判刑都不承认自己有生活作风问题。我当年在团组织股,参与过几起迫害知青案件的处理,但针对的都是老职工和转业兵犯罪,对军人的错误调查不是我们的事,由军人自己处理。我们团1 营张营长是转业军人,老婆是锦州人,没跟他一起生活。营部总机电话员是个哈尔滨女知青,向他投怀送抱,他就收了。后来事情暴露了,他把冲锋枪含嘴里自杀了。1974 年他被定性为畏罪自杀,开除党籍,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

  “我还处理过29 连副连长和一个天津女知青的事。这个副连长是山东人,是有家属的老职工。那个天津女知青在下地搞统计时,两人就搞上了。24 连的余连长是从山东支边来的,他在和一个哈尔滨女知青苟且时,因为不能勃起,那女的还骂他没用。调查他的时候,我们让他留在团部不许回家,派警通排的两个战士看着,刚和他一讲政策,他就全招了,然后我们又去和那个女知青谈。材料整理出来后,我向团政委做了汇报,政委的脸很阴沉,听完后嘱咐我:以后写这种材料时不要交代具体情节,像黄色小说似的,太难看!

  “经我调查的所有迫害女知青事件,原因都是双方面的,没有女方被男方强奸的情况,但处理时,收拾的都是男方。对这种事要历史地看、人性地看。历史地看,就是说女知青年轻,远离父母,缺少社会经验,通常又是男方的下级,属于弱势一方,男方对这种不正当的性行为应该负主要责任,而且当时对这种现象不加制止也确实不行。人性地看,就是说这种事是两厢情愿的个人行为,视为罪行并且都怪一方是不合适的。1968、1969、1970 年这三年很少有这种事,为什么到1970 年以后就多起来了呢?因为知青成熟了,高中生都二十三四岁了,到了有性要求的时候了。在这时,教育知青们如何处理男女关系就成了一项需要重视的工作。但那时谁敢公开谈感情和性生理啊?我们团3 连在厕所里曾发现过弃婴,一查,是个外号叫‘狗熊’的北京女知青生的,她生了孩子又不敢说,白天照常上班劳动,那身体得受多大伤害啊!‘狗熊’是和她的知青男友做的这件事。当时男知青如果做了这种事,叫作‘违法打井’,并不受刑事处罚,但多半要影响前途,提干、入党、上学的机会就轮不到他了。62 团有个天津知青因为失恋了悲愤过度,把生殖器砍下来扔厕所了,女副指导员一听就急了,喊道,赶紧捞出来呀,看还能不能缝上!

  “对性知识的启蒙教育,是兵团时期抓知青管理中的一个问题,在那个年代也不可能。军人的办法很简单,第一是规定纪律、加强监督,第二是为适龄男女知青提供成家的条件,太简单化了一点。我和政委下连队时,他只要看见一男一女在天黑时单独结伴行走,立刻就停车干涉:这还得了!出了事怎么办?”

  大多数兵团军人集中在团一级单位。在团机关里一旦有军人“落水”,往往会在知青、尤其是在团机关里的知青中间激起很强烈的心理震动。曾在35 团团部工作过的3 位北京女知青至今对发生在郑团长和汪股长身上的负面事件记忆犹新。

  北京女知青孙淑婉说:“说起军人和女知青搞关系的事,好像发生了不少,但我在自己

  的生活圈子里一点没有这种感觉,所以当我听说团长出了问题,觉得特震惊。依我看,这种

  事情是你情我愿的。我长得也不丑,也在团部工作,团长怎么不比划我啊?苍蝇不叮没缝的蛋,要保护自己其实并不难,堂堂正正做你的人就是了。我们郑团长是个山东人,大老粗,战斗英雄,外号叫郑老虎,到农场后工作很卖力气,他出问题被抓起来以后,我们都不恨他,就恨那个宁波女知青,她和郑团长是实实在在的两性关系,警卫员早上去团长屋里打水,看到了他们俩在床上。”

  我说:“据我了解,你们团计划股的汪股长和北京女知青发生关系的事,是在1971 年被揭发出来的,但他在1975 年4 月回北京探家时又和那女的同居了,结果被查户口的当地民兵抓了现行,最终导致他丢了党籍获了刑。你对此怎么看?”

  孙淑婉说:“在调查汪股长时,我看过女方写的交待材料,那是真正的两厢情愿。这种事放在今天就是一个丑闻,我还没看见现在有哪个贪官是因为‘与多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被判了刑的。但这种行为在那个年代就是不可以,因为城市里的孩子要不断下乡,乡下的干部要都这么干,哪家的父母还敢送孩子去?此一时彼一时,当时严禁兵团的干部和知青发生这种关系是有历史理由的。但我们也不应该因此忽视历史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学校教育的中断给知青造成的处世困难。书没念完,对社会的认识不足,操守和道德教育也不足,想用政治理想教育包揽一切是不可能的。年纪小小的就面对复杂的生活的人,有人犯了糊涂难免。在兵团出这方面问题的,小知青多,老高中知青少,这就说明了问题。

  “其实那些出事的女知青也都明白,靠和军人好是不可能解决婚姻问题的,她们这样做,无非是想改善处境、寻求出路,再说双方还都有生理需要。所以,现在回过头来冷静客观地分析,简单化地说一方迫害另一方,是没道理的。从处理的后果上看,女的该干什么还干什么,男的丢了前途、进了监狱,到底谁害了谁?”

  北京女知青王秀文说:“16 团出了团长、参谋长被处决的事以后,我们团也开始抓军人作风,结果把郑团长抓出来了。关于35 团的军人迫害女知青的事情,我们在团部工作的女知青有发言权。我在团机关里是不挂名儿的团长秘书,团长是个大老粗,他为人朴实、打仗勇敢、工作刻苦,但文化不行,他的会议发言稿总交给我来写。在农忙时他经常要下连队,我回回跟着他,所以比较了解他,对他的印象很不错。

  “出了这件事后,我觉得是宁波那个女知青害了团长,她先和团长好,后来又揭发团长。团长被处理后,我们谁都不愿意理她。计划股的汪股长和北京女知青的事,是典型的婚外恋,他俩多少年以后都保持着联系,真的是相互喜欢。现在那个女知青和我们所有的人都不联系,她怎么好意思联系啊。我觉得对这种事只追究一头儿是不对的,有的女知青生理成熟了想找人,找谁啊?找解放军!那时军人崇拜是社会普遍现象,他们有威望、有权力,有的人家属还不在身边。和他们相好,既满足生理需求,又觉得光彩,还有利于个人的政治和生活出路,一举多得。所以有人主动贴上去也不奇怪。

  “郑团长被放出来后回到了35 团,但什么职权都没有了,我对他很同情。1978 年返城之前,他请我到他家吃了顿饭,还给了我15 元钱,那样子看着让人难过。后来他到北京信访办申诉平反时,还看过我。听说部队对他的事情重新做了结论,按老干部的待遇给安置了晚年。但这个结果已经没人关注了,他留给人们的最深记忆,就是迫害过知识青年。”

  那么,郑团长在事件中究竟是主动的,还是被“贴”上的呢?历史资料无处查询,知青们只能根据自己的印象和有限的信息做出评判。在和原35 团6 连的北京知青张浙芳的交谈中,我了解到了此案的一个细节。张浙芳说:“我在团部工作时,同宿舍有个上海知青叫小晋。有一天她很神秘地对我说,今晚你跟我去办公室一趟。我们到办公室后,她说有一件事要跟我说,但我一定要替她保密。在我答应后她道出了原委,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年郑团长的老伴带孩子回老家了,因为家里还养着几只鸡,团里让小晋和宁波知青晓霞一起住在团长家,暂时帮他夫人料理一下家,团长自己住在团部。那时在团部工作的知青经常要下连队出差,有时是小晋走,有时是晓霞走,所以在她俩经常是只有一人住在团长家。有一次晓霞下连队了,到了晚上小晋把门顶住要休息,这时她听见有人敲门,一问是团长来了。那是团长自己的家,小晋不好意思不开门。团长回家也没什么事,进屋后就和她聊天,聊到很晚了还磨磨唧唧地不想走。小晋很为难,最后鼓起勇气说出了请他出去的话,当然说得很婉转,大概意思就是:您是我尊敬的领导,别因为在这里聊得太晚了产生什么不好影响。团长听完这话后就起身走了。

  “小晋心里很不安。一方面团长是全团之主,威望很高,他这样做让小晋感到震惊,另一方面团长如果真有不轨企图,小晋不知道该怎样对付。所以她找我要主意,还问我要不要给上级写封信揭发团长的这种不检点行为。我当时年龄也不大,但脑子还算明白。我说:此事一没有证人,二没有事实发生,我看你最好不要再和任何人说,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到这个时候,我们都隐隐地有了一种担心,是为晓霞担心。她有没有经历过团长的夜访?如果有过,为什么从来没告诉过小晋呢?

  “过了一段时间小晋又找我来了,她说,晓霞突然回宁波了,走的时候团长追到了车站,这种情况太不正常了。联想到团长上次深夜赖在小晋屋里不走的事情,我们想可能是出事了。我建议小晋把这件事写下来报告师里,千万不要寄信,就自己送过去。小晋按我的建议做了,师里对团长问题的调查可能就是由此开始的。这件事处理得很快,郑团长不久就被处分了。此事过后,35 团对小晋也有了风言风语,但我可以证明她拒绝了团长的接近,否则她不会找我要主意,也不会向师里反映团长的问题。后来她被推荐上了大学。”

  这三位知青的讲述,证实了兵团在反腐工作中提高透明性的必要。无论案件当事人在案中的角色和责任如何,他们都享有名誉权,而谜团的存在,无益于维护事件中任何一方的名誉。孙淑婉和王秀文都认为郑团长是被拉入水的,张浙芳的讲述则证明郑团长确有自觉“投水”的主观故意。至于在这场导致郑团长的人生倾覆的军人婚外情中,谁是更为主动的一方,人们只能猜测,而猜测不是历史。

  爱的前提是平等,其中最重要的是人格、心理和社会地位上的平等,否则不管是婚姻以内还是以外的爱,都难免掺入杂质。无论如何,被赋予社会正义代表者身份的解放军军人都绝不应该在婚姻之外,在被其领导的异性平民青年面前,褪下裤子露出性具,从这一点上看,兵团的板子打在这种人的屁股上一点不错。

  因为可以理解的原因,当年在兵团遭受过性侵危险的女知青一般都不愿意把这种经历展示于人,但5 师50 团的北京女知青王莎莎是一个例外。她爽快地对我说:“自己问心无愧,有什么不能讲?社会上的人有邪的,也有正的,正派的人如何保护自己,如何向歪风邪气说不,当然需要讲出来!都逆来顺受、不声不响,坏人不更嚣张啦?

  “你知道,兵团不在连队一级设现役军人的职位,我们刚去时,知青干部最多当到排长,连里的领导都是当地老职工或转业军人。首先我得说,这些人中的多数是好样的,朴实、敬业、关心知青,要不然也不会选他们当官儿。但社会不是真空,败类哪儿都有,兵团也一样。这些北大荒的败类多年面朝黑土背朝天,身边都是些没多少文化,又不修边幅的劳动女性,从来接触不到什么城里人。知青一到,他们身边一下子出现了一大群花花绿绿的女孩子,青春靓丽,又有文化,还被他们管着,本质不好的人自然就会想到利用权力做点什么。

  “有的人乘女知青单独打水时,会跟到水房去,眼睛直勾勾盯着人家的脸,胆子大点的还会找机会摸人家的手。有的掌握权力的坏东西,会以工作为由接近女知青,用上学、提干、入团、入党这些知青最看重的东西作诱饵,引诱女知青向自己走近。女知青只要稍微不够清醒,他们马上就会提出非分要求。

  “我刚到连队时还没到16 岁,哪里经过这种事情啊。但家长从小就给我灌输了一个意识:到哪儿都要防着点成年男子的坏心眼。我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使坏的,但我心里有根弦:谁要想靠近我,我就会立即躲开。刚到连队时我每天干活、学习加睡觉,什么心也不操,没想到慢慢地会为自己的安全操心了,因为我逐渐有了一种恐惧感。

  “新调来的指导员是个转业军人,中年人,长得就不是好人样,尖嘴猴腮的。我还想过,当年部队招兵也不挑挑形象啊,解放军怎么能长成他那副德行?他到连队不久,我发现他总是盯着我看,我就躲着他。后来连部文书告我:莎莎,你得小心一点指导员啊,我看见他把你的档案提出来了,每天把你的履历表揣在身上,没事儿就拿出来看你的照片。

  “我一听真害怕了。我不知道他想干什么,但能够感觉到一种危险在逼近我。我没别的办法,只能尽力躲着他,距离越大越好。我心想,我既不是干部又不是骨干,他没机会凑近我‘谈工作’。没想到他还是有办法凑近我,有一天,他找我到他的办公室单独谈话,说是要做做‘思想工作’。从那时起我就认准了一条道理:哪个男领导要是单独找漂亮女孩做‘思想工作’,肯定没安好心!那天我没办法,鞋底蹭着地慢慢走进了他的办公室。他没谈几句就问我:想不想进步?想不想当干部?想不想我帮助你?一边说着他一边就往我身边凑。恐惧一下变成了威胁,指导员的真实嘴脸全暴露出来了!我脑子嗡的一下,本能地退后了一下,接着就清醒了,这回我的鞋底不再蹭地皮了,像是抹了油,我转身撒丫子就跑。这一跑就收不住了,一直跑回了北京。当时连队对知青的管理已经不那么严了,谁要是擅自离队跑回家,也就是停发了工资拉倒。再说指导员心里有鬼,他哪里还敢追究我啊!我逃走之后,他又把目标转向了别的女知青。后来他的劣迹惊动了团部,最后给了他处分,也不知道后来调到哪里去了。如果没有团里的介入,我一个‘小北京’怎么斗得过指导员呀?但本人自我保护有一招,那就是一个字——跑!

  “指导员被处理后,我觉得安全了,不料恐惧感又升高了一级,这回是来自团里的,是现役军人!

  “少数军人和女知青发生关系的事情,说起来情况很复杂,这里面确实是有一些女知青是想通过主动‘献身’来改变处境,达到提职、入党和推荐上大学的目的。但我们团政治处的卢主任不一样,他是主动找人‘献身’的,整个一头大色狼,板上钉钉的军中败类,说起来都让人恶心。

  “他年近50 岁,南方人,听说是1946 年参军的,来兵团前是64 军190 师的一个营副政委,在我们北京‘小六九’来之前他已到了5 师50 团政治处。我们团有一批上海70 届初中的小知青就是他去接的,所以他和一批上海小女孩儿很熟,有的孩子常去团部找他,他也经常到我们连来看望她们。渐渐地连里就传开了,说卢主任经常以入党、上学、调动工作为诱饵勾引女孩子向他靠拢,还用介绍对象、认干女儿的手段和女孩子套近乎,谁能满足他,他就能帮谁改善处境。毕竟绝大多数女知青是正派的,大家只要一听说卢主任来连队了,都想方设法躲着他。你说一个领导做人做到这份儿上,丢不丢人啊。别的不知道,他爱和女知青动手动脚是众所周知的。

  ▲女知青方队。刚到兵团时的姑娘们在肃穆中带有几分迷茫(上图),随着对北大荒生活的熟悉,她们的欢乐开始增加(下图)。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女性知青承受的生活压力通常更大一些。在生理上需要得到更多照顾的她们,一般都不享有在经期内避开劳动和寒冷的待遇,而且她们比男知青又多了一层自我保护的需求。

  “我对卢主任的警觉是从他的一次北京之行开始的。他之前见过我,那眼神瞅着有点发直,我想穿军装的人不会怎么样,也没怎么在意,和他打个招呼拉倒。我这人不是当官的料,更没那心思,该干什么干什么,对军人是敬而远之。他到北京挺忙,到处走访知青的父母,而且去的都是女知青家。那次他跑到了我家,我妈妈一看宝贝女儿的领导上门了,还是解放军,对他特别热情,还请他吃了一顿西餐。但在交往中妈妈发现这个解放军有点不对劲。他在我妈妈面前一个劲地夸我,还许愿说要安排我去团医院上班,然后再争取送我上大学。剩下的话他没说,但我妈妈已经看出这位领导没安好心。她知道我有几斤几两重,一个领导这么把我当回事,她觉得不正常。

  “妈妈后来问我这个领导怎么样,我把连队知青对他的反映说了。妈妈有社会经验,一听就说:‘不好,他盯上你了,他对我说那些话是想让我动员你向“组织”靠拢。’我说怎么办呢,妈妈说:‘遇到麻烦你就往家跑,回北京躲避是非,我这边想办法帮你离开兵团。’可以说,促成我后来转到农村插队的,就是这个色狼领导给我造成的安全压力。前途未卜的女孩是没有安全感的,我必须想办法回北京,回不了就先办插队,反正得逃离兵团。”

  王莎莎的这段经历至少证明了一个事实:兵团干部一旦有迫害知青的行为,起到的作用

  的确是在瓦解兵团存在的根基。

  上海知青张持坚和北京知青邹小霏都来自50 团,谈到团首长的作风时,他们表达了共同的看法:团长和政委都正派,但政治处卢主任迫害女知青事件是全团尽人皆知的。

  这个隐藏在兵团的色狼最终被5 师揪到了阳光之下。就在王莎莎因躲避卢主任而逃到关内插队的1974 年,卢主任因猥亵一名女知青东窗事发,50 团党委开始彻查他的问题。在停职反省期间,他供认出一连串的犯罪事实。根据他的交代并经核实,他自1970 年2 月至1974 年6 月先后奸污知青5 名,回乡青年2 名,猥亵知青5 名,调戏女知青8 名,回乡青年1 名,证据确凿的染指女性人数共计21 人,如果站好队是一大排人。

  1975 年5 月15 日,兵团党委在呈交黑龙江省委的卢犯案情的综合报告中称:“为捍卫毛主席革命路线,维护我军声誉,保护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茁壮成长,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根据党的政策和广大群众强烈要求,兵团常委研究意见:依法判处奸污迫害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犯卢某某死刑,立即执行。以上报告当否,请批示。”

  由于1975 年国内的司法判决已趋于规范化,非强奸性质的性侵罪不构成死刑罪。卢犯最终只接受了党籍、军籍和行政职务的三方面严惩,在兵团反腐的枪口之下侥幸留下了一条性命。他从1946 年到1974 年为自己构建起的“革命军人”光环,瞬间化为无形。

(责任编辑: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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