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撰写入志照片说明文字问题的探讨

来源:新越绝书 作者:陈曼平 时间:2026-04-11 点击:

 
 新方志编纂中,照片和图一样,已成为志书的必备体裁之一,照片志,已成为志书的一个种类。照片说明文字是入志照片的组成部分,如何写好照片说明文字,增强入志照片运用的效果,发挥照片入志的功能,事关整部志书的质量。现就此问题作初步探讨,祈请同仁指正。


 一、正确认识照片说明文字的体裁特征和信息功能 
(一)关于入志照片说明文字的体裁特征 
照片说明文字是什么体裁?没有明确的定性。笔者认为,照片说明文字本身并非自成一体,而是随照片的应用及其应用目的体现出不同的体裁特征。照片采用于文学艺术类的图书、作品集、专辑,或作为艺术作品,应用目的主要是展现艺术性的创作成果,其说明文字就应体现文学艺术作品的体裁特征;照片采用于新闻类载体,应用目的主要是作新闻图片报道,其说明文字就应体现新闻报道的体裁特征;照片采用于志书,应用目的是提供一定行政地域内某事项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其说明文字就应体现志体“直书其事”的纪实性特征。 
(二)关于入志照片说明文字的功能 
照片说明文字,是志书信息的辅助载体,虽然文字不多,但具有多方面的信息功能。我们应正确认识其信息功能,让短小精悍的说明文字为编纂高质量的志书发挥它最大的效用。笔者认为,照片说明文字的功能主要有5种。
 1. 直接诠释照片信息主体及内涵主题的解说功能 照片都有被摄主体,这个主体是人物、事物、景物、物品等,通过被摄主体来表现某个主题、内涵意义。入志照片说明文字的目的主要是直接解说照片所反映的主体内容,提示照片场景的时间、空间、主体对象等被摄主体事实,揭示照片蕴藏的自然与社会内涵、所表达的普遍性意义或特定主题。一般用一句话,记述照片反映何时何人在何地做何事,何时何地何事物什么状况、什么场景,让人看得懂照片的内涵、主题。 
2. 拓展照片相关信息的扩容功能 
有的照片内容是特定背景下的产物,孤立地看照片还不能够充分了解该照片的丰富内涵、历史积淀、前因后果。适当记述与照片内容关系紧密的背景资料,拓展(链接)连带、相关信息,就能达到照片信息扩容作用。 
3. 对志文内容的联系、沟通、印证功能 入志照片说明文字与志文某篇章节的记述相照应,沟通文字记述与照片两种体裁的联系,使志体与图照有机结合,互相印证,增强志书的纪实性,又使图文并茂,增强志书的可读性。
 4. 揭示照片文献价值的增值功能 说明文字不但要准确诠释照片反映的历史内涵,必要时还可提供关于该照片历史价值、使用价值等信息,反映照片作为文献载体发展的历史和成果。例如:说明文字中点明该照片是“真迹”、“原稿” “最早的照片”、“首次发布”、“唯独的一幅”等,或者交代摄于某个历史年代,出自某名人、重要人物之手,肯定会使该照片的珍贵价值得以突显,在提示照片内容的基础上突出了照片的历史意义和文献增值作用。 
5. 弥补搜集入志照片不足的补救功能 
例如,照片志搜集某些专题的历史照片很少,不足以支撑该专题,或者仅有的照片入志显得过于单薄,则可以通过说明文字来补救。 
二、志书、志稿入志照片说明文字存在的问题 在首轮新方志编纂实践中,往往注重照片的搜集、选择和编排,而忽略照片说明文字的撰写,志书、志稿中入志照片的说明文字的质量并不理想,没有很好地体现说明文字的功能与作用。存在不少问题,常见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说明文字不得体。即不合志体。没有按志书行文规范进行“直书其事”的纪实性表述,而是用描写、渲染、夸张、想象、抒情等文学艺术的手法,说明文字带有浓郁的文学艺术色彩。例如:照片主体内容为一个工厂车间一角生产场景,说明文字为:“某某县钛业开发前景广阔”。照片主体内容为挂果满枝的果树,说明文字为:“八五期间扶贫开发的某县龙眼果场已果满枝头,叫人开心。”或者用新闻报道、现场直播、导游解说手法,如一幅拍摄村民挑果实下山的照片,说明文字为:“这是东兰县贫困群众扶贫开发的腊月橙喜获丰收的喜悦。”又如,一幅运动会开幕式场景的照片,说明文字为:“2000年秋,大化水力发电厂举办文化体育艺术节,促进群众性文体活动蓬勃开展。”另一幅反映职工拔河竞赛的照片,说明文字为:“加油!加油!”这种艺术化的渲染、夸张的说明文字,没有提供何时何单位职工开展什么活动等资料信息。
 2. 说明文字记述要素不全,解说不完整。主要是时间、地点、主体对象、事件等基本要素不齐全。问题最多的是缺记时间、地点,如一幅照片内容为课堂场景,说明文字为“课堂培训”,没有说明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单位举办的什么内容或者什么项目的培训,没有起到说明文字准确解说被摄主体的功能,致使照片失去存史价值和使用价值。 
3.说明文字未紧扣主题,或主题不够鲜明突出,甚至与编排照片的专题、照片内容主题无关。如编排在“中法划界”历史事件专辑的一幅中越边境界河的照片,说明文字为:“归春河德天瀑布”,像是介绍风景名胜图片的说明词,未用上与“划界”有关的关键词,未紧扣“中法划界”的主题。又如,“扶贫经济实体的扶贫效果”节的配文照片拍摄一片毛竹林,说明文字为“毛竹之乡融水苗族自治县”,未紧扣“扶贫经济实体扶持种植毛竹致富”的主题。一幅拍摄土特产品及其获奖证书的照片,说明文字为“屡获殊荣的某某县酒厂”,编排在“扶贫成效”节,要表明的主旨不明确。“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节一幅随文照片内容为几个妇女在水柜边洗衣服,说明文字为“那坡县壮家洗衣女”,未揭示“人畜饮水工程解决了用水难”的主题。 
4. 说明文字与照片主体内容脱节,文图不符。说明文字不是对照片主体内容的直接说明,没有写清该照片的时间、地点、场景、史事,与照片内容相去甚远,或有些“跑偏”。例如,有一幅拍摄石达开半身像的照片,说明文字记述的是石达开传略,只是提供该人的相关资料,而没有对照片作说明:该照片载录的什么信息,何时何地为石达开立的塑像(准确地还应写明照片所摄石达开像是石像还是铜像等要素)。一幅杨美村魁星楼的照片,说明文字是记述历史事件“四九”惨案,不是对照片主体内容的直接说明,照片与文字记述的史事脱节,使人不明白该照片的时间、地点、场景与说明文字所记的历史事件之间有何关系。
 5. 说明文字不够规范。一是不符合志书行文规范。例如对领导人职务、身份的表述,对专有名称、专门术语的表述,不符合《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第三十四条”,《广西续修地方志行文规定》“五.称谓第3条”规定的行文规范。二是在一部书内对共性事项、同类问题没有统一规范,如对领导人职务的表述,在照片中的位置标注的方式,主要领导人活动的陪同人员是否记姓名、职务等没有统一规范。
 6. 说明文字表述史实不够准确,或有错漏,或与志文相矛盾。例如:某页编排2幅照片,上下2幅照片是两码事,却把上幅说明文字与下幅说明文字合二为一,拼接在一起。说明文字“日本熊本县于1982年5月与广西正式结为友好城市”这句话应放在下幅照片,上幅应另写说明文字:“桂林市与熊本县市结为友好城市。”又如几幅界碑的说明文字“广西路第53号碑”,应为“广西西路第53号碑”;“广西第7号碑”应为 “广西东路第7号碑”;“界碑”应为“第一号界碑”,漏掉关键字,就造成史实错误。 
7. 说明文字不够精练,文字过长。如有的照片说明文字长达一二百字。
8.连续性的系列照片或相关组合照片的说明文字未能反映出相关照片内容的内在联系,缺乏整体性。 
三、要重视提高撰写入志照片说明文字的质量 
志书、志稿入志照片说明文字存在上述问题,首先是在思想上对入志照片说明文字的质量不够重视。往往以为在整部志书编纂中,入志照片说明文字是“小儿科”,无足轻重,随便写写就可以了;再则对入志照片说明文字的功能、编写规范、质量等探讨也比较少,因而随意性比较突出。入志照片说明文字几乎成为提高志书编纂质量的“死角”、“盲区”。第二轮修志,我们要强化志书的整体质量意识,在写好篇章节目等志文主体的同时,要重视提高入志照片说明文字的质量。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撰写照片说明文字要遵循志书的体例和行文规范 入志照片说明文字要得体,应把入志照片说明文字纳入志体,遵循志体的写作要求和规范,采用严谨、朴实、具体、明了的文字表述。如首轮《工会志》收录的一幅照片,说明文字为:“巾帼英雄喜相逢”,是不合志体的,按志体要求应写为:“某年某月某日,出席全国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表彰大会的广西妇女代表相聚在某场所畅谈交流。” 又如一幅照片主体内容为电力技术工人在电线杆上高空作业,架设输电线路。说明文字为:“1999—2000年间,桂林市城网建设改造工程成效显著。”且不说其说明文字与照片内容结合不紧,就是总结报道式的表述,也不合志体。按志书体例要求,应改为:“1999—2000年间,桂林市实施城网建设改造工程。图为施工现场。”一幅反映扶贫项目村级道路建设大会战施工场面的照片,志稿说明文字为:“悬崖边风钻‘嘟嘟’忙修路。”此为文学艺术式的写法,应改为志书的纪实写法:“何时何地何村开展村级道路建设大会战施工场面。”这样撰写入志照片说明文字才得体。 
(二)撰写入志照片说明文字应尽量体现其信息功能作用 
1.最大化地体现对照片信息主体的解说功能第一,说明文字提示照片的主体内容要素应齐全。如时间、地点、主体对象等必备要素尽量不要缺漏。 拍摄主体是旧地址、遗址、历史人物的照片,尽量写出拍摄的时间(年代)、地点。有的搜集得来的照片,没有标明时间地点,编纂者应该千方百计给照片补写上时间、地点。补充时间、地点的办法:可以据志书相关章节的记述、史籍的资料考证、核查、判断,得出时间、地点,如果没有很具体的时间,至少可以用大致的时间,如历史时期,世纪,年代;政治运动的时间概念,如“大跃进”中,“文化大革命”中;经济建设的时间概念,如五年计划时期,八七扶贫攻坚期间,边境建设大会战中等等。例如:一幅历史照片拍摄“行驶在浔江的新式电船”,没有时间,可以从《广西通志》的《机械工业志》、《交通志》等专志及《广西航运史》中查出广西新式电船派行梧邕线的时间是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就可以给此照片补时间:“光绪末年或清末”。补记地点亦如此,如果没有很具体的地点,至少可以用大致范围的地点,如特定范围的行政区、地理分区、经济区等,虽然地点不够精确,但总好过连大致的、一定范围内的地点都不清楚。 拍摄主体是机构实体标志性场所、建筑物(如办公楼、工厂、农场等)全景图或一角的照片,产品、成果实物(如汽车、拖拉机等)的照片,一般有2种时间,一是照片中主体对象形成的时间,如某水电站、某火电厂建成的时间,某产品问世的时间。
二是拍摄的时间。说明文字最好把2种时间都写上,至少要写清其中一种时间。 
第二,准确诠释照片主体内容,紧扣主题,揭示主题,构成体现一个主题的完整的信息单元。直接反映人物活动为主体内容的照片,其说明文字应按记事文体来写,直接把照片的主角人物及必需记的相关重要人物、何时、在何地、干何事等要素记清记全,紧扣主题,写出该照片载录主体信息内容。主角人物及必须记的相关重要人物,要写清其姓名、在拍摄该照片时的身份(职务、社会角色等)在照片中的位置;时间,尽量写明年月日;地点,尽量写到比较具体的行政区划地、有实体意义的机构所在地;人物活动,一要写准活动关键词,如“调研”、“考察”、“视察”、“察看汛情”等,二要突出人物活动的主题意义。说明文字紧扣照片编排的专题、主题。直接反映某事件、事物、景物(场景)的照片,写清其事件、事物、景物的名称,发生在(拍摄在)何时、何地,事件的事由,照片反映的主题内涵。 以景物、建筑物为主体内容的照片,要揭示主题,主题要和志书的记述内容相关。因为拍摄景物、建筑物为主体内容的照片,往往其主题是隐性的、富有寓意的,同一景物,会被不同的作者赋予不同的主题。例如,拍摄主体为林区里一片茁壮林木的照片。选用到林业志,说明文字的主题应该是:“水源林保护区”,或是:“优良速生阔叶树种”;选用到扶贫志,说明文字的主题应该是:“扶贫安置点种植的林木”,或“扶贫开发垦荒造林初见成效。”选用到旅游志,说明文字的主题就可能是“森林旅游”、“生态旅游”了。此外还可以有“退耕还林”、“造林灭荒”等主题。又如,一幅拍摄主体为河面、河岸景物的照片,编入行政区划志,说明文字必须要写明“界河”、“界桩”等主题关键词,如果说明文字不揭示与志书内容相关的主题,该照片入志的意义就不明确。
 2. 恰如其分地体现对照片相关信息的扩容功能 可以交代与照片密切相关的背景资料、连带资料,拓展照片的信息容量,揭示照片的主题意义。 例如一幅照片的说明文字(评议稿)为:“施工人员正在吊装引水压力钢管。”送审稿的说明文字补写上该引水压力钢管“直径108米,居全国第一、世界第三”的相关信息,扩展了照片主体的信息含量。又如,一幅岩滩大坝碾压混凝土施工场面的照片,说明文字写上“该施工实现日浇10619立方米,刷新1987年5月8日美国在埃尔果·克里克工程创造9497立方米的世界纪录”这一与施工相关的信息,拓展了该照片的信息广度和深度。尤其是间接反映人物、事件(史实)的照片,以小见大、以点带面、以个别反映一般的照片,要适当引导读者把眼光拓展到照片之外,补充照片以外的更广阔、丰富的相关内容,联结照片方寸之内的“点”与照片剪裁之外的“面”。例如,一幅拍摄主体为庆典活动场景的照片,原说明文字为:“2001年9月27日,地处中越边境的防城港市垌中村举行隆重的‘村村通电’庆典仪式。” 解说词要素齐全,紧扣主题,达到文字说明的解说功能要求,且符合志体规范。但作者精益求精,进一步修改,补上一句:“至2002年底,经过Ⅰ、Ⅱ期的农网建设与改造,广西农村已基本实现了村村通电。”这就沟通了“点”与“面”。
又如,一幅照片说明文字为:“2001那新春,广西送变电公司组织文艺队深入一线工地慰问职工。此项活动已成为该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项目之一。”第一句话解说照片主体信息,第二句话拓展信息。类似的还有运动会开幕式的照片,文艺活动的照片等,说明文字不仅着眼于运动、演出的场地,还可适当写到举办运动会的宗旨、规模、影响、意义等,慰问演出的更多的场次、形成的制度、社会效应等,真正体现入志照片以小见大、以点带面,对信息的聚集和辐射作用。 这类说明文字,往往容易出现几种失误:一是先写“面”上的扩展信息,之后却忘记解说照片的主体信息,造成说明文字与照片脱节。
二是先解说照片主体信息,之后再写扩展信息时,拓展的内容宽泛、篇幅过大,造成喧宾夺主或离题万里。
三是在“点”与“面”之间缺少过渡衔接。为了避免上述失误,一般说明文字最好只写2句话,一句是解说照片主体信息,一句是拓展相关信息,用“图为”2字来连接图片主体信息与扩展信息。 
3. 充分发挥对图照与志文之间的联系沟通功能 说明文字要与志文相呼应,沟通志文记载与照片的关系,使图照与志文有机结合,互相印证,图文并茂。 
4.说明文字揭示照片文献价值的功能 如一幅照片,说明文字点明是法国某作者所画的反映黑旗军阵斩安邺的绘画作品,就突出了照片的历史价值、收藏价值。对历史人物像,说明文字点明是何时的像,是拍摄的真人照片,还是“画像”,或者是后人制作的立于何处的塑像(铜像)。该照片的价值就大不一样。对旧址、遗址上的建筑物,要说明是原建筑物,还是何时修复(重建、新建)的建筑物。有的说明文字说明照片的由来、是什么时候的文献成品,比提示照片内容更具有历史意义和文献价值。例如对《苗荒小纪》收录的照片,既说明各照片的内容,又说明为民国时期著名学者刘介(刘锡蕃)深入苗族居住区做社会调查、采风拍摄的苗族及支系的社会风俗照片,是当时重要的社会学成果(学者采风获得的第一手民族民俗资料照片)。这样比仅仅直接说明照片内容本身更具有历史意义和文献价值。又如,照片说明文字如果点明“广西最早的照片”、“真迹”、“现场实景”、“首次发布”、“唯独的一幅”等,肯定会突出和增强照片的珍贵价值。 
5.适当利用说明文字对搜集入志照片不足的补救功能。 
(三)说明文字要精练,简明扼要 照片说明文字不宜过多展开记述,更要避免使说明文字与照片内容相距甚远,甚至脱节。对于反映同一主题多侧面的照片、同一时间发生的不同场景的照片、同一主题的连续性系列照片,可以采用系列组合式编排,若干幅照片共写一个说明词,分别陈述及指示图意,构成一个板块,既沟通若干幅照片的内在联系,增强整体性,又节约文字,压缩篇幅。如《土地志》收录2幅照片,共写一个说明文字:“1991年,全国首次土地管理宣传会议在山东省淄博市召开,广西岑溪县在会上举办土地管理成就展,尔后在县内展出。右图为展品一角,左图为自治区土地管理局领导和各地市县领导参观展览。” (四)说明文字要有统一的规范 照片说明文字除了要遵循志书的行文规范外,还应该有自身的规范。例如同一部志书的入志照片,说明文字要有本书的统一规范,尤其是对同类照片、照片中主体内容的同类事项,统一规定解说的事项、要点、解说的分寸与程度、解说的轻重与详略等。例如,对领导人职务的表述,统一规定按照片拍摄时的职务来记,统一要求标注在照片中的位置的方式,对主要领导人活动的陪同人员是否记姓名、职务等,也要统一规范。 
(五)说明文字要真实准确 一是对照片中人物的姓名、身份(职务、职称等)、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事项,对照片中场景、物体的名称、地点、形成时间等基本信息要素,表述要真实准确。二是照片说明文字与志文中篇章节目相关之处的记述要吻合,避免照片说明文字与志文对同一事项的记述相矛盾。确保资料的真实性是志书资料的关键,是关系到资料的权威性和志书公信度的大问题,不可轻视。 
(本文原载于《巴蜀史志》201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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