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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知青学术和文化团体互相合作的意

时间:2015-06-11来源:上海知青历史文化研究会网站 作者:上海知青历史文化研究 点击:
2015-06-10 上海市知识青年历史文化研究会 为加强全国各知青学术和文化团体之间的互相合作,更好地推进各地知青学术和文化活动健康、高效地开展,经我们参加在上海举办的2014新史料新方法新视野知青学术论坛的全体知青学术和文化团体共同协商,就加强互相间

 

为加强全国各知青学术和文化团体之间的互相合作,更好地推进各地知青学术和文化活动健康、高效地开展,经我们参加在上海举办的“2014‘新史料·新方法·新视野’知青学术论坛”的全体知青学术和文化团体共同协商,就加强互相间的合作,提出如下意见。

1、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等中央有关精神,坚持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国知青研究和知青文化的繁荣和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为社会提供知青正能量。

2、加强各团体之间的信息交流。

各团体之间互相无偿交换各自所办的报刊杂志、出版的书籍和影像资料等,建立通讯录,建立知青活动交流的微信群,及时沟通工作情况、合作成果等信息,形成信息沟通平台。

3、加强各团体之间的工作合作。

一是合作开展情况调查,二是合作开展课题研究,三是合作开展文化活动。合作可在几个或多个团体之间进行。各团体邀请外省市知青团体参加时,应首先考虑本次与会团体。对希望合作的请求,相关团体应尽可能予以支持。

4、严格依法和有效开展互相合作。

开展合作要坚持“依法、规范、沟通、诚信、包容”的原则,要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地开展合作事项;要做好合作事项的事先、事中和事后的沟通和协调,保证合作事项顺利进行;要按照约定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做好各自的工作;要充分体谅对方的困难,以包容的心态对待和处理发生的问题,使合作达到既有合作成果、又增合作感情的良好效果。

5、建立合作会议制度。

每年举办一次团体合作会议,互相交流工作情况和合作经验,研讨知青工作和有关问题。会议议题要事先沟通、确定和告知,并做好准备。会议坚持厉行节约和合理分担,重在会议质量和互相合作,有效地促进知青研究和知青文化活动更加丰富多彩、健康科学和富有成效。会议举办地点和时间由上一次会议与会团体共同协商确定。

 

参加“2014‘新史料·新方法·新视野’知青学术论坛”

全体知青学术和文化团体代表

2014年12月21日


(责任编辑:晓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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