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出版人的情怀(上)
来源:香港历史文化出版社 作者:张 穗 强 时间:2026-01-22 点击:

香港历史文化出版社成立十年了。十年来,本社为内地知青和各方作者先后出版了四十多部各类书籍,与他们建立了良好关系,结下了深厚情谊,这在当今严峻复杂的社会大环境下,有着特殊意义。
本社社长、注册法人张穗强特此撰文,总结本社十年来的工作成果,详细介绍本社“服务作者、传承文化、繁荣出版”的运作宗旨,对已出版的书籍进行分类、整理和公示,籍此感谢特区政府和各位作者一直以来的信任支持,并期待今后为更多作者提供出书服务,为繁荣出版事业作出新贡献。)
香港历史文化出版社成立运作已经十年。
退休后笔者一头扎进文学圈,以文会友,笔耕为乐,加入了多个文学团体,担任了一些社团职务,出版了几本文学作品,文学作为我晚年的精神乐园。
香港是一个出版自由之地。为方便自己和文友晚年出版岁月之作,我和几位热爱文学和写作的旅港知青作家、书评家一道,于2015年10月成立了“香港历史文化出版社”,同年12月向香港警务处申请文化社团注册。2016年2月,以我为法人的“香港历史文化出版”获警务处牌照课批准营运,并获颁注册证书。
时任香港警务处处长致函笔者,批准“香港历史文化出版社”注册成立。
香港警务处按香港非牟利文化社团要求,向本社颁发[社团注册证明书]。
十年来,根据香港警务处牌照课的批复,香港特区政府文化出版主管部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先后四批向本社配发了70个国际书号,以支持本社持续为各方作者出版新书的需要。
十年来,香港历史文化出版社已出版了四十多部不同种类、内容、风格的书籍,均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完成新书注册手续,成为香港政府认可的合法国际出版物。同时,本社也及时把康文署发给本社的新书注册批复,寄给了每一位书籍作者做长期保存。
《书刊注册表格》,是港版书籍申请注册和官方批复的重要文件。香港出版法规定,任何使用香港书号的书籍出版后,配发书号的香港出版社或出版机构,都要呈交一定数量的书籍给康文署书刊注册组,同时填写、呈交一式两份的《书刊注册表格》。表格要真实填写出版书籍的书名、作者、文体、类别、售价、书号、出版者(包括出版者的名称、地址、电话、签名、盖章等详细资料),向康文署提出注册申请。康文署人员完成审核、签署、批复、存档后,会寄回一份给书号配发出版社或出版机构,书籍才算完成注册。
港版书籍出版后在康文署完成官方注册,是香港出版法规定的法定程序,是书籍成为合法国际出版物的重要途径。完成注册批复的《书刊注册表格》可以说是港版书籍的“身份证”,是进入香港/海外图书市场的重要依据(受国内出版法例规限,港版书籍现时不能进入内地图书市场)。
十年来,作为出版业新丁和本社法人,作为旅港知青作家、书评家,我不断向业界前辈学习审稿、编排、设计、出版方面的知识,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全力指导作者出版好自己的作品。
根据出版协议,书籍出版后作者要向本社交付一定数量的书籍。这些书籍除按规定呈交康文署办理注册手续外,本社会把部分具历史、学术价值的作品送香港高校图书馆、社区图书馆收藏,部分优秀作品则成功打入了香港图书市场,受到买家欢迎。
十年来,本社已出版注册了四十多部书籍,均得到特区政府出版主管部门的认可,为繁荣香港出版事业做出应有贡献。我作为知青出版人离开职场后能服务作者,传承文化,繁荣出版,内心感到由衷的欣慰满足。
需要指出的是,香港历史文化出版社不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一般经营性商业出版社或出版公司,而是香港警务处按文化社团特批注册的非牟利型出版机构。为满足非牟利社团的要求,本社出书实行“费用自理、文责自负、服务有偿”的原则。出版社不设立银行账户,不发生金钱往来,每次出书我只以出版人身份向作者收取少量服务费,出版社本身不涉及收支,不涉及盈亏,这种营运模式在当今出版界并不多见。
香港是一个出版自由之地。香港的“出版自由”是指特区政府对书籍内容不设官方审查,但不等于没有法例监管。在香港出版法下,使用香港政府编配的国际书号出书,相关出版社是要承担政治法律责任的。故此,凡作者委托本社出版新书,本社都与作者签署出版协议,严格规范甲方(本社)、乙方(作者)各自承担的责任、权力和义务,一律拒绝“卖书号”模式。
出版协议中,本社清楚列明向作者免费配发一个国际书号,清楚列明这个书号的条码,确保它是香港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编配本社的合法国际书号,并确保它从未使用过。
出版协议中一一详细列明了出版社、作者双方要各自承担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本社在出版协议中承诺,书籍出版后的版权归属作者,作者拥有书籍的解释权、转让权。此外,本社也会根据香港出版界惯例,为部分优秀书籍免费作宣传推介,让香港/海外图书市场能接受和认识这本新书。
为减轻书籍出版成本,方便作者在居住地进行发排、校对和运送,本社鼓励作者在居住地自找熟悉的印刷厂承印,印刷费由作者与印刷厂商定,作者直接向印刷厂付款,本社不参与。对无法在居住地解决印刷而需帮助的作者,本社在深圳、广州有熟悉的外资印刷厂可以承印,印刷费比内地印刷厂略高,同样是作者直接向厂方付款,本社不参与,但笔者会为作者向这些印刷厂争取优惠的印费。
十年来,在本社成功出书的作者群中,有知青作家、文化学者、大学教授、新闻记者、商界精英、专业人士等;书籍种类包括有知青回忆录、历史文集、地域传书、学术著作、诗歌小说、书法画册、时政评论等。
十年来,本社秉持“尊重作者、严格要求、忠实服务”的宗旨,为作者出好书,办好事,忠实履行职责,建立岁月情谊,搭建一代文化人的夕阳桥梁。
多年来,本社与书籍作者保持来往,经常交流,维系着良好关系。
一直以来,笔者对新书出版有严格的审稿要求,确保本社出版书籍的内容没有粗俗、诽谤和危害国家安全问题,不存在抄袭、剽窃和知识产权争议。本社在出版协议中清楚表明,书籍出版后一旦发现上述问题,作者要承担全部责任。
出书过程中,笔者会履行出版人的责任,为作者提供编辑、设计、排版、付印方面的专业指导,与作者交流封面、封底、内文、序文的技术处理,并充分尊重作者的意愿和选择。
回眸展望,笔者深切感谢特区政府和各位作者十年来的信任支持,让香港历史文化出版社在香江文化界迅速崛起,脱颖而出,赢来口碑。本社对未来继续服务作者,传承文化,繁荣出版,充满了信心。
本社十年的发展历程让我意识到,出版自由是社会进步的基石,书籍出版凝聚一代文化人的岁月追求,是他们晚年的精神寄托。而我更深切感受到,出版繁荣有赖社会开放,有赖时代进步,有赖作家文化人的良知与付出。而在当今严峻复杂的社会大环境下,出版社、出版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显得尤为重要。
(作者是香港资深传媒人、资深专栏作家、中国散文学会会员、中国音乐文学学会会员、中华知青作家学会副主席、香港书评家协会会长、香港文学促进协会副理事长、香港历史文化出版社社长)
(晓 歌编辑)
网友评论
相关内容

知青记忆, 笔墨留存! 祝贺《裴裴杂记》 出版!
当岁月的长河淘洗过往,总有一些记忆值得被永久镌刻;当时代的年轮悄然递进...
文汇出版社举行成立40周年发展座谈会
四十载书香氤氲,新征程再启华章。 2025年12月25日,文汇出版社成立40周年...
反映北大荒开发《兵团史话》出版发行
由黑龙江知青作家范学新撰写编著的《兵团史话》一书,2025年12月由香港历史...
从资料长编到知青志初稿的尝试 ——再谈上海知青志的编纂(3)
编纂知青志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历史研究、资料整理、叙事建构等多重维度...哲学新著《“道德经”古老智慧探玄》出版发行
历史文化的新颖研究古代经典的通俗解读哲学新著《道德经古老智慧探玄》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