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不赔钱抄汇报申请减刑被拒,法院:不具备“确有悔改表现”

来源:九派新闻 作者:九派新闻 时间:2025-10-24 点击:
罪犯不赔钱抄汇报申请减刑被拒,法院:不具备“确有悔改表现”

九派新闻从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处获悉,罪犯李某曾以认识某市房管局领导,能够办理廉租房为由,骗取17名低收入家庭财物共计19万余元,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罚3万元,责令退赔违法所得。
9月25日,吴忠市中级法院审监庭庭长王文喜审阅减刑案卷时发现,刑罚执行机关的《提请减刑建议书》显示:“该犯在服刑期间能够遵守相关规定,获得6个表扬奖励,符合减刑条件。”然而,王文喜在退赔记录中,发现除法院依法强制划扣的2.9万余元款项外,李某数年内没有任何主动退赔行为,受害人的损失绝大部分仍未挽回。同时,李某只有小学文化,其《思想汇报》却措辞严谨规整,与其文化水平极不相称。
法庭上,李某承认《思想汇报》是抄别人的,但其认为自己积分和表扬奖励个数符合规定,没钱退赔,大不了再多扣点刑期。
庭长表示:根据相关规定,罪犯的认罪悔罪书等自书材料,无特殊原因非本人书写或材料内容造假,不认定为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结合李某的实际情况,综合判定其不具备“确有悔改表现”,依法不应予以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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