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落马省(市)委书记都已领刑!他最特殊

来源:观海解局 作者:观海解局 时间:2019-04-12 点击:

甘肃省委原书记王三运,获刑12年!
4月11日上午,河南郑州中院公开宣判,对被告人王三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对王三运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包括王三运在内,十八大后至少有9个省级党政一把手先后落马,随着王三运案件的结束,这9人中有8人已经获刑,其中有1人被判死缓并限制减刑,有3人被判无期。

存在自首和重大立功

先来看法院审理的情况。

1993年至2017年,王三运利用担任贵州省六盘水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副书记、安徽省省长、甘肃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担任福建省委副书记、安徽省省长、甘肃省委书记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等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685.66109万元。

两个点提一下。

其一,王三运从1993年至2017年敛财超6685万。其二,在敛财的岗位上,有两个是党政一把手的岗位——安徽省省长、甘肃省委书记。

法院认为,他构成受贿罪。

“鉴于王三运主动交代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系自首;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关键词,自首和重大立功!

7个省级党委书记均已获刑

王三运是又一个获刑的省级党政一把手。

十八大至今,至少有9个省级党政一把手(7个省委书记、2个省长)落马,其中四川省原省长魏宏被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其他8人均已获刑。

获刑的8人中,有3人被判无期,分别是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江西省委原书记苏荣以及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

4人刑期在12年至16年不等,分别是天津市原代理书记、原市长黄兴国,领刑12年;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领刑15年;福建原省长苏树林,领刑16年,而此次获刑的王三运,则最终刑期为12年。

白恩培

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比较特殊,他被判无期并被限制减刑,系终身监禁“第一人”。值得一提的是,白恩培敛财数额也是8人中最高的,为2.46亿。

在多个省委书记、省长岗位上敛财

一些细节值得一看。

王三运在敛财的岗位上,有两个是党政一把手,即安徽省省长和甘肃省委书记,十八大后落马的省级党政一把手中,在党政一把手岗位上敛财的可并非他一人。

比如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首个敛财岗位是北京顺义区委书记,最后一个是重庆市委书记,但其实,他在吉林省委书记岗位上也曾敛财。

苏荣落马是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岗位上,但根据法院审理查明的情况来看,苏荣在三个省委书记岗位上均有敛财历史,这三个岗位是青海省委书记、甘肃省委书记以及江西省委书记。

此外,根据法院审理查明的情况,白恩培敛财的第一个岗位便是省级党委书记——青海省委书记,之后在云南省委书记岗位上又继续敛财。

还有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法院认为,他敛财的第一个岗位是吉林省省长,之后在吉林省委书记和辽宁省委书记岗位上继续敛财,最终敛财数额高达1.46亿。

多说一句,此番获刑的王三运还存在重大立功情节。

这也不是首个,比如最终领刑12年的天津市原代理书记、原市长黄兴国,也存在“检举揭发他人违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情况,当时的法院是这么讲的:

“鉴于黄兴国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检举揭发他人违纪线索,经查证属实;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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