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登录
老辰光网 返回首页

caiyh的个人空间 http://www.myoldtime.com/forum/?6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日志

前有老人讹人称“良心过得去” 后有老人倒地“被绕路走”?别让好人寒了心

已有 110 次阅读2021-3-4 07:42 |系统分类:时政

前有老人讹人称“良心过得去” 后有老人倒地“被绕路走”?别让好人寒了心

“老人跌倒了,扶不扶?”曾一度成为热门话题,直到今天依然是拷问人性的一道选择题。

3月2日,四川攀枝花就有一位老人抽搐倒地却遭遇“路人绕路走”的情况,引发了网友热议。视频中,一位老人仰面倒在地下通道楼梯上抽搐不停,看起来痛苦非常,尽管周围人潮涌动,但却无一人上前搀扶,甚至连驻足施以援手都没有,纷纷选择“绕路走”。

不过据媒体进一步核实,视频内容并非事实全部,大家担心扶起老人会导致病情恶化,视频中的黑衣女子和另一市民第一时间找到10米外的一处警务岗亭,让警察介入处理才离开。

来源:环球网

看到此事,大家不由自主地想到前几天河南发生的“扶老人反遭讹”的事件:老人骑电动车逆行,违规转弯不慎摔倒,路过的两位少年上前将老人扶起还将其送到医院,却被“反咬一口”,少年的家长垫付了老人5000元医药费。事后便有交警部门“少年无责”的事故认定书,被扶老人仍没有一点愧疚之意,扬言“良心过得去”。

河南广播电视台视频截图

老人说:“孩子是好孩子……但跟他没关系,他就不会领我到医院看”,称自己是被两名少年吓到了后才摔倒,这让两名少年感到很委屈。

河南广播电视台视频截图

经由媒体多日介入,3月1日,老人的女儿退回了垫付的医药费,同时替母亲向少年家长表示对不起。

尽管两件事都有一个比较暖心的结局,但网友们心态的变化仍给公众留下很多思考。

有网友感叹路人冷漠旁观,表示要相信大多数老人及家属都是懂得感恩的,再加上有这么多的围观群众,扶老人其实并没有那么“可怕”;有网友觉得客观上不能扶,但应叫救护车或报警;

但也有相当一部分网友表示“理解”,称谁都不是铁石心肠,但是真的不敢啊!

部分微博评论截图

路遇老人需要帮助时,很多人内心是纠结的,一边担心老人的状况,但又不敢去扶。不得不说,类似事件的屡屡发生给社会风气带来了十分恶劣的影响,让人们的善良在现实面前变得“犹豫不决”。

面对“扶不扶”“帮不帮”的选择,不要只关注这样让人有些“心寒”的事件。2020年12月,上海一位63岁老伯晕倒,15岁少年盛晓涵果断对其进行胸外按压6分钟,最终使老伯转危为安。

当被问到施救前有没有担心过这是“碰瓷”的时候,这位05后有条不紊地回答:“如果看见有人倒在路边,大家第一反应是担心被讹,这个社会就输了。确实有很多人担心这可能被‘碰瓷’,但其实根本不用怕,因为‘碰瓷’在法律层面是站不住脚的。”他最崇拜的偶像——雷锋曾写道:“如果傻子能够帮到别人,那我宁愿做个傻子”。“我现在也是个能够帮到别人的傻子了,我觉得很开心。”盛晓涵说。

盛晓涵与王老伯的合影 图片来源:新民晚报

《民法典》中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让做好事的人寒了心”的现象,也有益于社会形成更加良好的风尚。希望人与人之间的友爱与信任能让社会变得更加温暖,同时也希望政策的推出、法律的制定能为见义勇为保驾护航!

图源:IC photo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来源:东方网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老辰光网   

GMT+8, 2024-3-28 22:28 , Processed in 0.026244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