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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是“要求”不是“请求”

已有 197 次阅读2022-4-22 07:59 |系统分类:时政

是“要求”不是“请求”(一)
 

     2010年1月4日曾写过一篇日志《信访,要说爱你不容易》,说得是我住的小区的树高了,挡住了居民家的阳光,要求物业管理部门整修一下的事,但迟迟不能解决,其实这是小事,真正最后解决问题只用了二个小时就解决了因此有感而发写了上面这篇日志。


     原想此事可以一劳永逸了,他们应该每年有个制度,到时候来修剪一下就行了。但没想到时间过去快3年了,从不见他们再来修剪,看着一天天长高的树,没办法,只好上门再找他们解决。一进门,就看到上次的一个管绿化的负责人,我就对他说,上次修理到现在已经三年了,树又长高了,今年可以修剪一下了,没想到,他们不但不觉得自己没尽到责任,反而为有没有三年的小事与我争。其实上次写日志虽说是2010年1月4日,但事情少说也是发生在2009年12月,说三年,时间误差最多也就一个月。因为当时在场也无证据证明,能说清吗?此人为此事争这有什么用意,是不是想掩盖其工作不负责任?我说重要的是现在树确已长高,不管几年没修,现在都应该修整一下,不就行了,多说有何用?又不能解决问题,反而更损害自身形象,得不偿失!如果你们不管,只要给我一个明确答复就行,我会找街道或区里反映。他说你反映到街道与区里有什么用,在他们眼中根本就没有尊重上级领导的意识,也忘了他们三年前的教训,虽然过程有曲折,但最后不是在街道干涉下不得不做吗?最没想到的是,他们所里领导出来了,非但不批评自己员工的态度蛮横,反而说“你求我们办事,态度要好些。”真让人哭笑不得!


     在这里我要声明:我们到有关部门去,不是去“请求”你们办事的,而是“要求”你们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在这里我们可以说,我们的要求应该是一种人民的要求,态度好坏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你们对我们的态度,因为这反映你们在思想上把人民放在什么地位,如果说,你认为我这样说是一种不公平,那你们就去问中央,问总书记公平不公平?因为他就是这样要求你们的!更不要说,如果我们提的要求是合理的,在你们有关部门的责任范围内,那就应该办,而且是无条件的,没有任何理由不办的,否则人民要你们这些人干什么?如果不是你们管的事,那么也应该耐心给来人讲清楚,我们可以再到相关部门去反映就行了。现在有许多地方为了方便人民群众,采用了“一门式”的方法,不管来人什么要求都受理,由他们来代转,这样就更好了。我觉得作为工作人员完全没有必要为其它小事与来人争执,更无理由赶人走。如果把人民群众上门来提意见来办事,看作是“请求”,这是一种立场错误,搞错了主仆关系,那是不能允许的,如果连这个道理也没搞懂,就坐在了领导位子上,试想能为人民服务好吗?


     最近党代会刚刚结束,在大会期间,多次听到总书记说到人民,教导全党要把人民放在心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总书记的话非常鼓励人心。但到了下面就变味了,有些干部好像根本没有听过总书记的话,也从没想过自己的责任就是为人民服务,而是依然我行我素,把自己当老爷,其认识与觉悟还不如一般老百姓,我真的很痛心,这是共产党的一种悲哀,也是人民群众对党不满的一个原因。我想,共产党打下的江山,也许就要败在这些人的手中!如果这是个别情况还好说,但事实可能不是这样。无独有偶,前几天看了一期上海电视台的老娘舅节目,讲一个小区也是因为绿化影响居民,居民反映了好像半年也得不到解决,物业推三推四,很简单的事就是不给解决,后来反映到老娘舅,老娘舅一来,物业经理态度180度大转弯,马上就同意办了,真不知道这些人怎么想的,也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会当干部的。看来这种情况不是个案,真的需要我们上面好好抓一下,否则为民服务就是一句空话,一句口号,长此下去,国家危也,党也危也!


      最后告诉大家一个消息,他们来电已经同意整修了,这次可以少了一个步骤,不要到街道去说了,想想比起上次来,觉得社会还是进步了!希望他们以后能形成一种制度,到时候主动来履行他们的职责,免得多此一举,让居民上门去要求再来做!如果有关部门都能这样做,那么生活中许多麻烦也就避免了,也不会产生本文所写的事,民生问题就是最大的政治!



 

是“要求”不是“请求”(二)

     我前几天为了整修绿化的事,写了一篇日志《是“要求”不是“请求”》(一),我在日志最后一段写道:“最后告诉大家一个消息,他们来电已经同意整修了,这次可以少了一个步骤,不要到街道去说了,想想比起上次来,觉得社会还是进步了!”但事情的发展出乎我的预料,事实证明,我过于乐观,过于相信他们的觉悟了,把事情想得简单化了。


     这星期二下午,他们确实派人是来整修过绿化了。当时我们有事外出,没人在家,等我们晚上回家一看,在我家窗右边的对我们居住没有影响的梧桐树倒是修剪了一下,而对着我家窗的大树,只对一棵玉兰树修剪了一下,连在我窗前和窗左边的梧桐树,不知何原因却没修,更不要说对我们影响最大的一排树了。这我就有点奇怪了,就算那一排树有争议的树不修整,那至少应该一视同仁,像右边上的梧桐树一样给整修一下吧,但为何不这样做呢?如这算是一种报复,似乎也太小儿科了吧,反正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我想也有可能当天没做完,第二天再来做。


     没办法,第二天上午只能再到他们的物业公司去问问清楚,遵照上次其所长的要求,有事直接去找他,我来到了他的二楼办公室,因为怕有误解,所以先问他们昨天这绿化是否已经完成整修了,他回答说完了。我让他到现场看看,他说这不是他的责任,他不去。我说我反映的这排绿化一点没整修过,他说只能这样了,原因是这排绿化不是他们种的,是业主自己种的,现在已在业主自己拦的铁丝网里了,他们不能整,也不是他们的责任了。这样三年前争执的老问题又出现了,我说,这绿化不管谁种的,你们都有义务管理,他们本身就种在公共绿地里,有人把它围进院子里,就算私人的了?他们种的时候,你们为何不阻止?如不归你们管理,那就是类似“违章建筑”了,“违章建筑”说到底也归你们管,如不管,我自己找人把它砍掉,你们有没有意见?出了事你们敢负责吗?我这样问,他又不敢同意让我这样做。真是一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嘴脸,反正我就这样做了,随你到什么地方去反映,看你能拿我怎么办?看看这种对待群众的态度,群众能不生气吗?


      后来又来了一位女负责人,看样子职务比男的大,也许是这里管党员方面的官吧。她的态度比男的好些,同意到现场去看看。但在路上尽说他们管理的难度,说有些事他们是在接管这物业前的事,他们不管,抱怨这个小区事多,他们也不想管了等等,全然不说他们物业应负的责任和义务,试想这样的精神状态怎么能为大家服务好?实在令人遗憾!到现场她只看了一眼,也不愿多看了,因为事情很明显,不整修一下,对居民确有影响。但她始终不肯说什么时候整修,说要找业主商量,如业主不同意也没办法。我再三声明,我上星期就找你们了,你们为何不找?业主如要不同意,喜欢把简单问题复杂化,那我也没办法,我先要求拆除违章围起来的铁栏,这事其实也是你们的责任。然后看看它是种在公共绿地上还是种在自家院子里。退一步说,如在自家的院子里,你们也有管理义务,监督他们管理好自己种的树,如是种在公共绿地上的绿化,你们不管谁管?其实这问题绕来绕去,说到底也不是业主同意不同意,也不是物业能不能做,按照三年前的情况来看,还是钱的问题。可能他们认为这整修费用应要业主来负担,让业主出钱,他们出人。我觉得这是他们内部的协商问题,却要牺牲我们的利益,让人寒心!我看再与他们纠緾下去也是浪费时间与口舌,没必要了,不管他们怎么强调,说你找街道也没用,我还是想实践一下,看到底有用没用,就对她说,你不能决定,我马上去找街道反映!


     好在街道不远,我到街道把这种情况反映了一下,接待的工作人员说把这事与有关部门协调一下。我想如果街道不能解决,我就找区里或直接打电话12345热线反映。第二天街道来电,说经过居委协调与工作,物业同意整修了,这二天因为下雨不能做,等天一好就来做,我想这次不会再有什么反复了吧!事情有望得到解决了,但不知为何我一点也高兴不起来,这么小的事,办起来就这样难,再大一点的事也许更难,难怪有许多人对现状不满。还有我在上篇日志中最后写的,“希望他们以后能形成一种制度,到时候主动来履行他们的职责,免得多此一举,让居民上门去要求再来做!”这种愿望,更觉得是一个遥远的梦想了,也许到那时又要重现今天一幕!


     真得希望政府和有关服务部门真正做到,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这归根结底关系到政权能否长久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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