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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松江居民修剪自家香樟树被罚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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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博

发表于 2022-1-14 11:2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图说:李先生修剪后的香樟树 松江区城管执法局提供
自家购买的香樟树,自己修剪后,竟被罚款14.42万元,香樟树成了“赔钱树”……最近,这件发生在松江的事上了热搜,很多市民都觉得“罚重了”。记者今天从市城管执法局获悉,不论何人出资购买树种、不论何人实施种植行为、不论是否种植于私人庭院内,对该树木的修剪、迁移、砍伐都要遵照《上海市绿化条例》和《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来进行,树的种植位置和种植人员不影响对树木的管理。
区绿化部门对树木价值进行认定
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局获悉,今年1月20日,新桥镇城管中队接举报称明华路366弄541号有人砍伐树木,15时19分执法队员到达现场发现该处有一棵树木仅剩2米高的主干。经测量该树木胸围为122厘米,胸径38.8厘米。经过询问调查,当事人承认该行为是其所为,但认为其行为是修剪树木而非砍伐。
1月26日,执法人员开具执法协助函,请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对树木种类和价值进行认定。2月4日,松江区绿化市容局认定该树木为香樟树。依据《上海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部分绿化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费(2006)027号】文件,认定该树木补偿价格为28840元(胸径36-40cm、常绿树种植树季节外)。
种植位置不影响对树木的管理
针对该案中涉及的2个法律问题,相关部门也给出了意见。首先,针对树木权属问题,市城管执法局表示,小区内树木的种植位置及种植人员不影响对树木的管理,均属于《上海市绿化条例》的管辖范围。不论何人出资购买树种、不论何人实施种植行为、不论是否种植于私人庭院内,对该树木的修剪、迁移、砍伐都要遵照《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哪怕是种在自己院内的树木,如果过于高大,也应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树木修剪技术规范进行修剪。比如高大的、有安全隐患的树木,要由有上树许可证的专业人员来进行规范、专业修剪,避免产生安全问题、过度修剪等问题。
其次,针对案件的定性问题,执法人员根据市绿化市容局对修剪行为的技术标准,结合案件事实,确认当事人的修剪明显不符合修剪香樟树的技术标准,因此认定属砍伐树木行为。
居民可向业委会提出调整请求
若小区树木影响采光通风,正常流程应该如何处置?《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规定,业主委员会为实施主体,由业委会(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可由相应居委会代履行)负责居住区绿化调整方案征集、公示,业主意见征询、公告以及办理审批申请手续等相关工作。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负责实施居住区绿化调整的相关工作。
松江区绿化市容局表示,当居住区内的树木生长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居民可向业委会提出要求,由物业等养护单位按技术规范和要求、结合树木生长情况,来进行常规修剪。
若常规修剪无法解决问题,可提出回缩修剪、迁移或砍伐的请求,并由养护单位向市或者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其中,最严重的情况为砍伐,只有当树木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或对人身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或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的,或因树木生长抚育需要,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才能提出砍伐申请。
不同树种修剪方式和标准不同
此外,李先生的隔壁小区也曾发生过类似情况,物业将约150棵树木修成树干,从外观看与李先生修剪的程度相似,但最终罚款仅为1.5万元。对此,松江区城管局表示,不同树种的修剪方式和标准不同,隔壁小区修剪的是杨树,按当时情况被认定为“过度修剪”。而李先生的香樟树为常绿乔木,“过度修剪”必须包含部分树枝,李先生修剪后只剩树干没有树枝,超出了“过度修剪”的范围,因此被认定是“砍伐”。
何为过度修剪?过度修剪有什么危害?对此,上海市绿化管理指导站高级工程师李向茂表示,常规修剪以修剪树枝为主,比如将一些过密枝、下垂枝等修掉,“相当于理发时把头发打薄,对基本发型没有太多影响。”
若树木严重影响采光或通风,则可实时回缩修剪。李向茂表示,针对不同树种,回缩修剪的要求不同,比如水杉,要求修剪部分不超过树木高度的三分之一,且要保留枝条。而对香樟,则要求保留两到三级分支,且必须有基本的树形,“如果没有保留一点叶片,也可被认为是过度修剪。”
若树木被过度修剪,则会破坏树木的整体形态,失去树木的景观功能和短期的生态功能,并会影响树木生长,极端情况下会引起树木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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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博

 楼主| 发表于 2022-1-14 11:32: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市民李先生因修剪自己种植的香樟树被罚14万元,可能出乎很多人的认知范围,包括老编本人。



正因为如此,老编认为这件事,给我们好好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知识普及课。

按照普通老百姓的正常理解,自己花钱买来并种下的树木,想怎么修剪就怎么修剪,我的树木我做主。但事实证明这种想法和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上海市绿化条例》明确规定,行政区域内种植或者养护树木花草等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均适用本条例。小区树木的种植位置及种植人员不影响树木管理,均属于《上海市绿化条例》管辖范围。

也就是说,无论是什么人出资购买什么树种,也无论是什么人实施种植行为,是否种植于私人庭院内,对该树木的修剪、迁移、砍伐都要遵守《上海市绿化条例》的规定。而且要请专业人员来修剪,不能擅自处理。



上海李先生的处罚遭遇无疑得到了许多网友的同情,但法律法规更应得到我们的尊崇和敬畏。

只是,在这件事上,有关部门在执法时,如果能够充分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精神,而不是一味地顶格罚款,可能得到的社会效果会更好、更正面。

毕竟,有关部门过去在这方面的普法和宣传教育做得很少,很不够,老百姓这方面的法律常识比较缺乏。正如上海李先生所说的那样:“他们没有宣传过这个事情,并不是我不知道,大家都不知道。”基于此,有关部门是否也该“自罚”一下方能服众?

对于上海李先生的这种“无心之失”,老编十分赞成法学教授罗培新的意见,执法时应考虑当事人的主观意图和主观过错,断不可仅以客观后果作为处罚的唯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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