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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节 别把极端主义当成爱国主义
别把极端主义当成爱国主义

前言:昨天看了两篇文章:《 须提防少数人称“清除汉奸”背后的极端主义》和《李娜被骂汉奸,映射出历史深处的忧虑》,很有同感,原想把两篇文章分别复制后转发,后觉得两篇文章的意思有点大同小异,浪费篇幅,不如自己改写一下,于是两篇就变成了一篇,有了此文《别把极端主义当成爱国主义》!
 

        前不久,在抗议日本购买钓鱼岛的示威游行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认为某位同行的老人卖国,打了老人两记耳光。他还在博客上发帖,义正辞严地宣告自己打人的理由:老人是汉奸,收拾他合情合理。无独有偶,最近李娜决定参加下周在东京举行的泛太平洋网球赛,被网民大骂“汉奸”,更有网民表示要焚烧她日前推出的自传《独自上场》泄愤。还有厦门某集团董事长也在微博上大骂:“很早就听过李娜是汉奸,今天果然证实了。”我们看到:围绕钓鱼岛的争论在逐步升温,有些不同意见是正常的。但在各种意见中,有一种情况令人担忧,一些人在表达自己爱国热情的同时,将与自己意见不同的意见,一律斥之为不爱国,我觉得这是一种危险的极端主义行为,不应提倡!

         随便打人总是不对的,借着爱国的口号打人也是不许可的,尤其在一个法制社会里,可以有理说理,更是不能随便打人的,否则只能增加社会的混乱,与你爱国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教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是文明行为的表率,出现这种情况更令人痛心!李娜参加泛太平洋网球赛的事,她去不去,如果要让她自已决定,那去与不去都很正常,没必要与爱国不爱国联系在一起。如果李娜想去参赛,那是无可厚非的,如果一个职业网球运动员,赴日参赛居然就成了汉奸,那这汉奸也太容易当了,如果退赛就是爱国,那这英雄也太容易做了,这显然是把爱国庸俗化了!

       我们现在的社会是一个多样性的社会,可以有多种不同的声音,就如我们对知青上山下乡的看法,可以说不同的意见。我们每个人都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来达爱国。有些人要求强硬反制日本、抵制日货、走上街头示威抗议,是一种爱国的行为;那么那些不主张对日战争,反对抵制日货,没有走上街头抗议,甚至在一旁“泼冷水”,对激情的爱国行为进行批评的人,也不能说是不爱国的行为。对于爱国,不能只有一种理解,也没有谁可以有这样的权力,站在爱国的道德高地上,随便将不同意见者推入不爱国的道德洼地。如果是非黑即白、非此即彼、非友即敌的逻辑,不仅将“爱国”二字狭隘化,也在某种程度上将“爱国”二字异化,在行动上容易把人们引向极端。 最近一些地方发生的打砸抢暴力事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就是这种逻辑走向极端的恶果。因为按着这种狭隘的论调,很容易产生某些极端想法:开日本车、卖日本商品的,就是“卖国贼”和“汉奸”,他们的财产就应该砸之而后快,这种倾向是危险的!

       随便打人和骂人的不外乎两种人:一种是跟风,这些人不明事理,不懂得什么是汉奸、什么是爱国,于是不管事实真相,头脑一发热,就随手打人,随口骂人,这种没有是非标准言行的流行,说明我们公民教育的缺失。拿这次赴日参赛来说,去的人中还有我国网球金花彭帅,有人评论说:“日本举行反华游行,彭帅不惧危险参加东京网球赛”,而对李娜的评价则是“李娜罔顾钓鱼岛争端赴日参赛,自私的汉奸!”这二种不同的评论,反应的是一种什么样的逻辑,为何彭帅是“不惧危险”而李娜就是“自私的汉奸”?厚彭帅薄李娜,事实再次证明了有人只是为骂而骂。另一种人是别有目的,他们骂汉奸只不过是想制造点混乱,或者兜售商业爱国主义,把爱国当做生意来做,消费爱国而已。比如骂李娜的厦门某集团董事长。据报道,去年4月21日,该集团与日本夏普公司一口气签署了三项合作协议,在助日本重建时,为自己产品打开市场。如果照这种逻辑,董事长本人才是彻头彻尾的汉奸!

  爱国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团结对敌,也是为了人民生活得更好。如果因为对爱国持有不同的看法,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有人购买了非本土品牌的产品,如日货,就要面临被人打砸的可能,这是不公平的。这样做也显然不利于民众团结,影响共同对敌。我们说捍卫国家主权,是为了服务国家利益;那么捍卫同胞的权利,也同样是为了服务神圣不可侵犯的国家利益,它们在本质上应该是一致的。因此无论是不明事理者还是消费爱国者,他们的言行都可忧可怕,可以说他们的言行不是爱国,而是碍国,甚至害国,必须反对!

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