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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我不得不说的几句话

我不得不说的几句话

【原创】我不得不说的几句话 - 北风 - 北风入青春,荒原写人生,冰雪铸精神!

        我开网易博客已经有6个多年头了,我的博客我的家,我开博不为别的,只是想写一些自身的感受,应与他人无关。因我曾是知青,在写博中,也不可避免地写了一些对知青问题的看法,我的一些看法,我并没说一定要得到大家的认同。我的态度很明确对于那段早已过去的历史,有人说“悔”,有人说“无悔”,我都不反对。如果有人说那是一段错误的历史,只能说“悔”,不能说“无悔”,那我就不能赞同了,并主张不同观点可以并存!

        事实证明,这可能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去年我写了一篇《数据真实未必反映事物本质——由书名争论引发的知青话题》的日志发表在我的网易博客,没想到会引起了一位远在《新浪博客》的网名叫滴水湖(原本我不认识滴水湖,从未打过交道,不要说知其真名了,通过最近的信息,我才知他真名,但我想我们没直接见面交流过,为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叫他笔名滴水湖较好)的关注。说新浪远,不是说路有多远,而是因为二个虽然同是博客,但这二者是没有直接联系的。我有战友在新浪开博客,我都不怎么去,主要嫌不方便。没想到滴水湖没像我一样嫌不方便,会到网易来关注我的博客,还不辞辛苦一连写了6篇日志批驳了我的文章。因第一次在网上碰面,他说作为交流,因此我跟着也写了6篇日志谈了我个人的看法。

         原本想此事就这样过去了,各人已经知道对方的观点了,要想让谁改变都是很难的,因此再多争论也没什么意义。但让我没想到的是,滴水湖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今年在网上又写文章批驳我的日志《浅论上山下乡的时代意义》,标题为《叫一声知青,确实很沉重》,想再次引起争论。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社会上对上山下乡有不同看法,是一种客观存在,你可以说你的观点,我可以说我的观点,有必要这样直接批指名道姓的批判吗?再说我看到从其他人那里转发过来的他的新文章,讲来讲去,还是这几句话,并无新意,许多观点在去年的6篇日志中都谈到过。为了不浪费大家的时间,我觉得没有必要再与他纠缠下去,因此采取了一种克制手段,这次并没直接写文章回复他,而只是在我自己博客的《心情随笔》中写了一些简短的看法,算作为一种回应吧。我按我自己原先的计划,发表了我自己早已准备好了二篇日志:《 用苦难能否定上山下乡的方向吗》以及《叫一声知青,确实很沉重——追溯总书记的知青情流泪成长》,如说二篇日志有所改动,也只是在后一篇日志加了一句 话:叫一声知青,确实很沉重!低调行事是我的风格,我宁愿选择寂寞,也不要哗众取宠!

        有人一定奇怪,我为何没像上次那样直接写日志谈看法呢?我是这样想的,一是如上面所说的,他的种种理由和观点,翻来复去老是这些话,再一遍遍重复讲没什第意义。二是怀疑他的动机,原本可以自已说自已的看法,为何要拉上别人?我觉得无非他是为了一种炒作。不管他自己认为自己说得多么有理,但我们看到,随着社会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不要听这些话,而是在追求正能量,这一点他们自己一定也感觉到了,从他们对各地知青博物馆展览内容的不满就可见一斑。面对关注与认同他们说法越来越没有市场的局面,他们会有一种焦虑感,因此会想一切办法让他们的一些看法再次引起别人的注意,用什么办法最好,那当然用争论的方法效果最快最省事。于是他们就采用直接批某些人,来引起他们反驳,达到大家关注的目的。但他万万没想到,我这次没有反应。他们见我没反应,据说又写了一篇,又系统地,逐条逐句地批了一次,结果我还是没理他,估计此文也没引起多大反响。

        我想这次事情就此可以过去了吧,也许我又太天真了。今天我在微信中看到别人转的滴水湖一篇新文,原本也没打算仔细看,但不经意中又看到了我的网名《北风》在文章里,再仔细一看,原来滴水湖在学习与名人对话的方式,用一问一答的形式,又一次在批驳我和别人,花样虽翻新了,但内容没变,还是那些说了不知多少篇的老话,重新又说了一篇,原本我也不想理他,但他说的有些事,却是无中生有,在扩大与歪曲事实,那我就不得不说几句了,以视正听! 滴水湖在文中说:“我很少去看一下。在博客、微信里转载什么其实是在表明自己的观点,至少是自己的爱好。你不赞成的文章是不会转载的。例如,前些日子有人批《炎黄春秋》,写了一篇充满“文革”思维的文章。这个“北风”立即转载,还在回复别人的留言里讲:“据我听知,还有一些右翼刊物,如共识网之类的网站。”我还得知,我批了他的这些危言耸听以后,他居然去找律师要与我对簿公堂呢。没有想到不但遭到了律师拒绝,还被律师批了一通。”滴水湖在这里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把二件不相干的事放在一起说,似乎是为了让别人造成一种错觉,他说的这二件事上连在一起的。我确实转载了一篇《军报官微转发文章:揭开《炎黄春秋》的真面目》,但是滴水湖并没来批驳我这一篇日志,因此并不存在争论。但滴水湖下面接着写“我还得知,我批了他的这些危言耸听以后,他居然去找律师要与我对簿公堂呢。没有想到不但遭到了律师拒绝,还被律师批了一通。”让人觉得我好像是在他批了我这话以后,我才去找律师要与他对簿公堂,这真是天大的笑话!事实果真如此吗?好在这事不是历史,有可能讲不清,但这事当事人都在,许多事打一个电话不就清楚了吗?

         那找律师是怎么回事呢?我一直搞不明白,在二次与滴水湖的争论中,总有那么几个人,不知是什么身份,可能不是我网易博客的网友,因为他们没登陆。而是用各种假名,到我博客来评论或留言,这几个人不是乱写一气,就是乱扣帽子,还有的就是骂人,他们想给你压力,引你生气,让你不敢说话。我不明白这些人与滴水湖到底是什么关系,如不是滴水湖派来的,那我觉得:如滴水湖的观点得到社会这些人的支持,那是一种悲哀,那其坚持的论点的正确性是要打折扣的。我们常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理正必须人正才行,与这样素质的人为群,社会能太平吗?有不同意见应该通过正常的渠道交流才行,而这种做法有点类似于黑社会了,我批了你,你不服,我就不让你太平!在我多次要求这些人亮明自己的身份无果之后,我只能采取了措施,让那些没登陆网易博客者不能写评语与流言,因为我实在没精力与时间与这些人长期纠缠下去!

        这事让我想起了我们知青中有一名律师,他是某知青杂志的法律顾问,至少上海知青都很熟悉。我与他在知青开会时碰过头,于是想咨询一下这位律师,问问这种随便批人与骚扰人行为,算不算是一种侵权行为,我先联系他,后来我们之间通过一次电话,我说了一些情况,他说了一些侵权的标准,通话中我也说明了自己的身份,告诉他,目的只是随便问一下,此后也没联系。这事发生在我转载了《军报官微转发文章:揭开《炎黄春秋》的真面目》的前面,现滴水湖不知从何处得到消息,在他新发的文章里,不仅把不相干的二件事放在一起说,还变成了“我还得知,我批了他的这些危言耸听以后,他居然去找律师要与我对簿公堂呢。没有想到不但遭到了律师拒绝,还被律师批了一通。”先不说这是不是事实,此话本身就是对律师工作不懂,也是对律师的一种污蔑。设想一下,如我要打官司,出钱请律师,律师又不是法院,他为何要拒绝?即使“拒绝”,又何必“批你一通”,这样做,律师是不是太不讲礼貌了。我在这里奉劝一句:不要把别人都看成与你一样,都是不讲理的,都爱批人。为这事,我今天又向这位律师打了一个电话,滴水湖的话得到了这位律师的否定。这位律师还说,他以前为这事找滴水湖谈过话!从这件事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像这样事实清楚的事,都可以不管事实,胡说八道,乱下结论,何况知青之事?如以这种态度对待历史,那从他们嘴里出来的历史一定变样!

        在这里我还要告诉一件文中没提到的事,同一天我还曾给上海知青文化历史研究的会二位负责人发过短信并寄过邮件,因滴水湖一再标榜他的文章曾在上海知青网等网站登载,我原本也从没想到把我的文章登到那上面去,现滴水湖把批我的文章登到上海知青网了,作为对等,我的文章是否也应在上海知青网登载,这样做没别的意思,便于大家有个比较,这是我向一位负责人发信的目的,因为他是上海知青网的负责人。另外我向另一负责人发信,作为一份稿件,我决定向知青杂志投稿,因为这位负责人是知青杂志的主编之一吧。这二位负责人,我们知青开会也常会碰到,我提此要求好象没有什么不妥吧。老实说,我并不担心我的文章没有什么地方可登,也从不担心没人来看,我这样做只是觉得我的文章光明正大,不怕见人,不怕别人评论,表达了我的一种自信,因此对结果我是无所谓的,尽管有人说会给我一个答案,但我至今也没再向他们问个结果!

        关于文中动不动就扣上“对党不满意”的帽子的问题,他也联系到我了。我原文中是这样论述的:“那些否定上山下乡的人,尽管论调有所不同,但其根本原因,一是不懂历史,二是怕苦怕累,世界观有问题。他们总是过多地考虑个人得失,而不是党和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这种狭隘的思想阻碍了他们正确分析判断问题。要解决此问题,我建议他们补上一课,多看看毛泽东《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等著作,大有必要!当然还有一些人,他们不但否定上山下乡,而且连毛泽东思想也不认同,那问题就复杂了。他们也许否定上山下乡是假,否定我们现有的社会制度才是他们的根本目的,也许我们和他们永远没有共同的语言,也就没有多说的必要了!”我没说否定的人都对党不满吧,我觉得说得很清楚:是一些人。这个问题是不能混为一谈!奇怪,滴水湖连这也看不明白?理解力不至于这么低吧?

         我现在依然坚信:“以知青问题为突破口,恶意攻击我们现有的社会制度的别有用心者不是没有!”否则我就奇怪:何来股市恶意做空一说!

       下面红字是我转滴水湖文中与我有关的一段话,原文标题是《余杰:牢记,但绝不歌颂——关于鸟巢知青展与朋友的对话》时间为7月22日,标为红字放在下面,供大家对照参考:
          四、不要动不动就扣上“对党不满意”的帽子
         朋友:据凤凰网8日报道,知青馆的负责人潘忠林接受了采访,对此进行了回应。他称贺卫方的观点是偏颇的,不是实事求是的。他说:“我不知道他是什么用意,他对党有什么不满,对知青有什么仇恨。”
         余杰:我看到了潘忠林的这段话。很不好!你认为贺卫方的观点有偏颇,不实事求是,你应该用事实来批评,讲道理。而不是指责对你提出不同意见的人扣上什么“对党有什么不满意,对知青有什么仇恨”的帽子。这样的回答显得很不自信又很很无知!我们都当过知青。我没有看到贺卫方的这些话里有对于知青“仇恨”的影子。至于对党的“不满”,在哪里?请这位潘先生为我们讲解一下。这使我想起了前一段时间我写的那篇《叫一声知青,真的太沉重》一文。我在文章里批评了一位曾经的知青发出的危言耸听:“以知青问题为突破口,恶意攻击我们现有的社会制度的别有用心者不是没有!”。(网易博客:北风)在一些人的眼里,你讲了上山下乡的不是,就是攻击社会、攻击党。

         朋友:你的那篇文章我看了,那个“北风”的博客我也去看了。这个人的博客大部分只是在转载一些文章。
         余杰:我很少去看一下。在博客、微信里转载什么其实是在表明自己的观点,至少是自己的爱好。你不赞成的文章是不会转载的。例如,前些日子有人批《炎黄春秋》,写了一篇充满“文革”思维的文章。这个“北风”立即转载,还在回复别人的留言里讲:“据我听知,还有一些右翼刊物,如共识网之类的网站。”我还得知,我批了他的这些危言耸听以后,他居然去找律师要与我对簿公堂呢。没有想到不但遭到了律师拒绝,还被律师批了一通。这些事情都在说明一个问题,围绕着这些历史问题的争论还在继续!
        朋友:所以,我感到这次围绕鸟巢的知青展所引发的一些争论,绝非仅仅是知青展览问题的争论。它所反映的问题也是当下整个社会不同思潮之争在知青上山下乡问题上的一个表现而已。
        余杰:我一直很赞同撰写了《中国知青史·大潮》、《中国知青口述史》的刘小萌教授话来说:不要赞美上山下乡!还有就是著名《文汇报》高级记者,曾经去黑龙江上山下乡的上海知青的陆幸生老师在他的《向前走·别回头》一书里有一句名言:牢记,但绝不歌颂!我们共勉!”

         最后我摘录一段,我与滴水湖在《对新浪《滴水湖畔》质疑的回复:(六)问路在何方》一文中的话,放在这里,作为本文结尾:“我觉得研究知青历史离不开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原理,如果说整个上山下乡历史反映的矛盾是一种矛盾的普通性,那文革中的上山下乡只是它的一部分,相对于整个上山下乡,它是矛盾的特殊性,那下乡在全国各地的知青情况有些不同,也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普遍性与特殊性原理告诉我们:矛盾的特殊性离不开矛盾的普遍性,受到矛盾普遍性的制约,因此我们在说矛盾的特殊性时,不能强调特殊性而背离矛盾的普遍性。如评价知青历史不按这个方向走,我觉得就会走进一条死胡同,想与整个知青历史对立的想法与论调是没有出路的。本月(2014年8月)10日,本人也参加了在奉贤海湾园知青博物馆的正式揭牌仪式,我觉得上海知青博物馆将整个展示分为四个部分的思路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第一部分“到农村去到边疆去”,第二部分“广阔天地难忘岁月”,第三部分“顺应民心调整政策”,第四部分“知青情结永志难忘”,其中第三部分的内容很少,也就短短一面墙,可能是新增加的,讲的就是云南知青当年请愿回城的历史。对分类的标题,在此我不做评论,但我觉得这样布局有可取之处,就是把云南那段历史也融入整个知青历史的大潮中,而不是与整个知青历史对立起来。我在前面说过,我们“坚持两点,一是上山下乡方向没有问题,二是文革中让这么多人下乡是有问题的。”因此也认同“当年搞‘一片红’确实是有问题的,它超出了大多数人的思想觉悟,留下了很多的后遗症,如果说返城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不能相提并论,但大返城一定是对这种错误的一种大范围的必然纠正,”因此知青大返城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它与当年上山下乡一样,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二者不能互相否定。如这样看问题,在肯定大方向的同时,二者就有融合的基础,没有必要再争论不休。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看法,仅供大家参考!”

          北风注:本文发表后,对文字做了一定修改!8月3日

 

北风